陈强:
下面,请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董龙训先生通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加强支付经营管理,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董龙训: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人民银行总行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职责分工,以强化账户管理、堵截诈骗资金转移为着力点,持续加强支付结算管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力度。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支付管理,提高防范能力。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坚持不断加强辖内支付业务管理,着力提升省内支付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全省银行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从加强账户实名制、阻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资金转移主要通道、加强个人支付信息安全保护、建立个人资金保护长效机制等方面着手,筑牢支付业务安全防线。比如,在个人开户方面,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下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银行结算账户,含银行卡,下同),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户。该措施能够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强化个人对本人账户的管理,促进个人账户保护机制建立。在阻断犯罪资金转移方面,自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在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这一措施是特定阶段、特殊情况下采取的针对性措施,有助于将资金阻截在被诈骗分子转移资金之前。目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正在组织省内银行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系统改造,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切实从源头上构筑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业务防线。
(二)开展专项行动,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为整治不法分子通过电信技术、黑客技术和改造银行卡收单受理终端(POS机具)等手段,窃取银行卡信息进而盗取卡内资金的违法犯罪活动,近期,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会同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山东银监局、省网信办,根据人民银行等六部委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开展了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制定下发了《山东省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我省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为我省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组织全省从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开展业务检查、强化业务管理、促进共享共商、开展宣传教育等方面扎实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日前,召开了全省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目前,专项行动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建成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账户快速处置机制,第一时间限制涉案资金转移。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与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建立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规范了省内紧急止付、快速冻结业务流程,限制了涉案及可疑账户业务办理。今年8月1日,组织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在我省正式上线,目前省内除工商银行等全国性银行外,共有226家法人银行顺利接入该平台,实现了涉案账户快速止付、冻结、查询等功能,有效提升涉案账户资金查控效率。
(四)加大管理力度,优化银行卡使用环境。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银行卡安全,组织省内有关机构切实采取措施,保护银行卡资金和信息安全。一是组织开展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二是组织开展银行卡受理终端受理环境安全性和标准符合性检查,从个人信息保护、交易安全、软硬件安全等方面严查终端非法改装、信息泄露问题,防止不法商户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便利。三是禁止网上非法买卖POS机等受理终端,组织全省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是否通过网上渠道买卖银行卡受理终端进行自查和整改,堵塞受理终端管理的风险漏洞。四是结合银行卡手续费调整、协议换签工作开展,促进银行卡特约商户实名制落实。五是提升银行工作人员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指导客户规范申办银行卡,堵截虚假账户开立。
(五)加强部门合作,构建长效机制。2016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与省公安厅牵头建立省、市两级联合整治支付结算重大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召开会议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组织省内银行共享山东省公安厅人口信息数据,全面堵截假冒开户行为。依托账户系统,为公安、法院等提供高效信息支持。与省通信管理局在有害信息监测方面开展协作,对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网上买卖银行卡受理终端等有害信息实施监测,有效切断信息传播源。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信息专项行动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宣传,提升社会公众支付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初步成效
一是支付结算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有效堵塞风险漏洞。通过开展自查和监督检查,山东省内银行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账户业务和交易监测流程,促进了账户实名制落实,强化了银行卡受理终端管理,堵截了多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开立银行卡的风险事件,努力从源头上阻断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犯罪活动的发生。
二是促进了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升,形成了高压态势。宣传活动的广泛开展,使社会公众认识到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行为性质和后果,增强了合规使用银行卡的意识,提升了风险风范能力,从根本上减少了买卖银行卡信息行为的发生。动员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行为,营造了“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和高压打击态势,对犯罪分子产生了较大的震慑作用。
三是有效提升了涉案账户查询、止付处置效率,最大限度防范电信诈骗资金损失。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上线以来,全省累计成功办理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快速查询等业务907笔,涉及银行账户579个,止付、冻结资金95万元,最大限度地挽回了受骗群众的资金损失。随着下一步公安机关、银行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接入平台数量的不断增加,平台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大。
下一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治理活动,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银行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严格落实管理规定,筑牢安全防线;二是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是广泛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支付安全意识与支付风险防控能力。
借此机会,向多年来关心支持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工作的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陈强:
下面,请山东银监局监管副巡视员葛彬通报山东银行业开展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情况。
山东银监局副局长葛彬: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国务院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山东银监局在银监会及山东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统一领导部署下,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全方位开展辖区银行业打击治理信网络诈骗工作。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一)贯彻落实整治要求,组织开展自查。专门制定了《关于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自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商业银行开展自查和防范。
(二)组织督导,落实责任。在各银行机构自查基础上,山东银监局采取多项措施开展督导检查,制定周密详细的督查方案,将公安部公刑[2016]853号文件所列犯罪分子重点关注机构全部纳入督查范围。
(三)重视跟踪,落实到位。将自查和督查汇总分析,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专门下发了通报,部署整改到位。
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合力
(一)加强工作对接。9月28日,山东银监局与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召开了全辖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专项工作(电视电话)推进会议,进一步加强组织部署,建立了7*24小时工作机制,快速反应,配合做好涉案资金的查询、冻结、止付。
(二)全力做好查控和资金追缴。协助做好3个中心建设,建立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专线,配合做好冻结资金返还相关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今年9月,省内某集团公司被诈骗189.6万欧元,山东银监局接到省反诈中心指令后迅速反应,及时协调辖内银行启动快速止付机制,约合人民币1427万元资金在境外被成功止付。
(三)营造防诈骗宣传攻势。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月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渠道,发布金融知识、风险提示,提高人民群众金融知识和防骗识别能力。
认真落实,取得初步成效
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要求。
(一)严格落实个人账户实名制管理要求。开展逐户核查,利用二代身份证鉴别仪、身份证联网核查、人脸识别、电话核实等技术手段,核查开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对新开户客户特别是重点防控客户等特殊人群进行风险排查。
(二)严格限制个人开卡数量,积极清理存量卡。对借记卡开卡数量进行限制和提示,通过短信和拨打电话的方式对已经办理4张或以上借记卡的存量客户进行通知,要求柜面人员对到访客户主动提示核查其本人名下所有账户。
(三)严格限制代理开卡数量。对代理人开立借记卡达到监管规定数量后进行系统限制并提示,执行同一代理人系统内开卡不超过3张的规定。对于代理开立的借记卡,需被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卡片激活后才可正常使用。
(四)强化账户信息管控及信用卡风险提示。加强账户信息安全管理,针对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群体性集中办卡、客户信息泄露等现实及潜在风险下发风险提示。
(五)进一步完善内控流程设计。注重强化内控,完善业务流程,全面梳理完善业务规章及操作流程,提升内控水平。
(六)落实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打击治理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职责进行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下一步,山东银监局及辖内银行业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相关指示要求,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衷心感谢各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对山东银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陈强:
各位记者朋友,真诚感谢各位对我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希望媒体的朋友们继续关注打击治理工作,丰富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积极宣传打击治理工作成效和识骗防骗知识,努力提升全民防骗能力,尽量避免案件发生,保护群众财产安全。
此外,省公安厅还梳理总结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防范提示信息,以背景材料的形式一并提供给大家,希望大家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减少案件发生。大家如有其它需要采访的内容,请会后联系省公安厅刘冠伟,联系电话:85123286。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