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环保局2008年1-2月份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有五项:
第一项:发布2008年1-2月份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第二项:通报2007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及2008年减排方案;
第三项:发布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情况;
第四项:发布我省即将开展春季环保大检查行动的有关情况;
第五项:发布我省2008年重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现在进行第一项,发布1-2月份环境质量状况。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16个市、县、区监测结果表明:与上年同期相比,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其中各项污染指标中,二氧化硫浓度下降0.015mg/m3;二氧化氮浓度变化不大;可吸入颗粒物(10个地级城市)浓度下降0.028mg/m3。本期自然降尘污染较轻,除西安市、延安市和榆林市外,各地均值符合省控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降尘量变化不大。
2008年1~2月1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45~57天。与上年同期比较,榆林、渭南、西安、咸阳、铜川、汉中、安康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其中,西安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以上的天数为52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3天;宝鸡46天,增加1天;咸阳52天,增加11天;渭南51天,增加17天;铜川48天,增加12天;延安45天,减少2天;榆林46天,增加22天;汉中48天,增加6天;安康57天,增加5天;商洛49天,减少8天。
----水环境质量
全省6条主要河流40个监控断面中,Ⅰ~Ⅳ类水质断面占70%。Ⅴ~劣Ⅴ类水质断面占30%。其中:Ⅰ类断面1个,占总断面的2.5%;Ⅱ类断面12个,占总断面30.0%;Ⅲ类断面8个,占总断面20.0%;Ⅳ类断面7个,占总断面17.5%;Ⅴ类断面3个,占总断面7.5%;劣Ⅴ类9个,占22.5%。满足水域功能标准的断面22个,占总断面数的55.0%。不符合水域功能标准的断面18个,占45%。与上年同期相比,符合Ⅰ类水质的断面减少2个;Ⅱ类水质的断面增加1个;Ⅲ类水质的断面持平;Ⅳ类水质的断面减少1个;Ⅴ类水质的断面增加2个;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持平。
6条河流中,渭河干流水质虽仍以劣Ⅴ类水质为主,但水质进一步好转。从图1中可以看出,今年1-2月渭河干流13个监控断面中有4个达到水质功能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有12个断面水质污染浓度(高锰酸盐指数)有所下降,其中宝鸡市4个监控断面全部达到水域功能标准;从咸阳的兴平断面至渭南的潼关吊桥断面共9个断面虽仍为劣Ⅴ类,但污染物浓度大幅度下降。2007年,渭河流域的减排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经国家环保总局考核组的检查考核,我省渭河流域全年COD削减量超过4万吨,占我省总削减量4.75万吨的80%以上,确保了去年我省COD减排任务的完成。并且渭河10条支流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好转。

图1 渭河干流高锰酸盐指数沿程变化图

图2 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沿程变化图
延河水质以Ⅳ类水质为主,属轻度污染,与上年7月相比,水质类别无变化。
无定河水质均符合本省水质功能标准,与上年7月相比没有大的变化。
延河水质为中度污染,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略有下降。
无定河干流水质为轻度污染,均符合本省水质功能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没有变化。
汉江水质良好,以Ⅱ~Ⅲ类水质为主,Ⅳ类水质占22.2%,与去年同期水质相比,水质略有下降。
丹江水质优,以Ⅱ~Ⅲ类水质为主,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无变化。
嘉陵江水质优,以Ⅱ类水质为主。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无变化。
2008年1-2月我省10个地市对全省2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水质监测,1月我省共取水3682.759万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2月我省共取水3689.595万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
----声环境质量
本期我省进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的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延安、榆林、韩城和华阴等11个城市。共
监测路段253条,总长389.61公里,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1.6~73.5分贝,其中超过70分贝的路段长度为53.95千米,占监测道路总长的13.8%。榆林市100%的监测路段等效声级超过70分贝,交通噪声污染比较严重。
本期监测城市功能噪声的12个城市监测结果表明:各城市的夜间功能区噪声超标情况明显高于昼间;各城市间比较,榆林市功能区噪声污染较重,宝鸡市和商洛市各功能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全部达标。
第二项,通报2007年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和2008年减排方案。
2007年是我省污染减排关键的一年,也是任务最为艰巨的一年。一年来,全省各级环保系统面对严峻的减排形势和繁重的减排任务,积极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在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减排任务。
从全省来看,通过结构、工程、管理三大减排措施的真正落实,扭转了污染物排放连年上升的势头,出现了历史性“拐点”。国家环保总局以《关于通报200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的函》(环办〔2008〕9号)核定了我省的减排数据,即:2007年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92.72万吨,比2006年下降5.6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4.48万吨,比2006年下降3.9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项污染物减排均超额完成省政府制定的比上年分别削减2.5%和2.2%的减排任务,其减排幅度也处于全国的前列。
同时,省环保局按照《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各市(区)和省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全省各市(区)2007年度主要经济运行指标、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国家环保总局污染减排核查组现场核查情况等,对2007年各市(区)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定,确定了各市(区)2007年主要污染物排量核定数据。
按照核定结果,二氧化硫年度削减除铜川、杨凌外,其余各市均完成了任务,铜川市由于华能电厂在2007年底投运时,没有执行脱硫设施的同步运行,致使铜川市2007年二氧化硫大幅度增长;杨凌2007年二氧化硫虽比2006年有所增长,但远低于2005年的控制水平(“十一五”总量控制杨凌是零削减)。化学需氧量年度削减除榆林市外,其余各市均完成了任务,商洛市2007年排放量虽然比2006年有所削减,但没有达到年初制定的2.2%的平均削减水平。
为做好2008年的减排任务,省政府确定了全省减排目标,即:2008年SO2排放量计划控制在89.94万吨以内,在2007年92.72万吨的基础上削减3%;2008年COD排放量计划控制在33.45万吨以内,在2007年34.48万吨的基础上削减3%。为将减排任务落到实处,我们结合各市(区)污染减排实际,编制了《陕西省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对全省减排任务进行了分解并督促落实。
根据我们确定的污染减排三大措施,结合各市(区)上报的2008年度减排项目,我们筛选出全省2008年度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55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13.17万吨,其中非电行业结构减排项目112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5.8万吨;火电行业减排项目13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3.8万吨;火电行业脱硫工程12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2.38万吨;非电工程减排项目18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1.09万吨。
筛选出全省2008年度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86个,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8.58万吨,其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30个,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1.43万吨;结构减排项目71个,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4.66万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程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2.49万吨。
第三项,通报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情况。
为了解决我国环境污染“底数不清”,各类统计监测数据基础不牢、时效性不强、质量不高的现状,国务院去年做出决定,以2007年12月31日为普查时点,于2008年初开始,用一年半的时间在全国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即对我国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开展一次全国性的污染源普查。
我们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于2007年3月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副省长洪峰同志为组长、省直18个部门为成员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省环保局设立了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普查综合工作。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污染源普查的实施原则和职责分工,落实了部分预算。全省各市县共抽调了1237名工作人员,从环保系统、社会各界选聘了7188名普查员开展了污染源普查的前期清查和今年开始的普查。据统计,纳入我省此次普查范围的污染源共计66505家,其中工业源19028家(重点源10032家、一般源8996家),生活源47420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7家。
从今年三月份起,普查工作进入了全面启动阶段。省环保局作为本次普查的牵头单位和责任主体,将按照国家方案和省政府的统一要求,按照各时间节点的要求如期完成任务。3至4月份完成入户调查、数据填报;5月底之前完成数据初审、录入和第一次直报;7月底前完成第二次上报;下半年完成普查数据的分析汇总,提供主要普查数据。
全省污染源普查对我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需要全省普查对象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污染源普查表,及时提供与污染源普查有关的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污染源普查数据。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普查表、会计数据及其他相关数据。普查对象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污染源普查对象如有迟报、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污染源普查数据,推诿、拒绝或者阻挠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单位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经营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我们也邀请广大群众对普查活动进行广泛的监督,对普查人员不按规定进行调查、不履行普查程序、篡改普查资料或泄露普查对象商业秘密等问题可向省级普查机构积极举报。如果发现普查对象不按规定履行普查的义务,对普查数据弄虚作假的,也要向普查机构举报。省普查办的举报电话是029-85361225。也希望广大群众在普查员调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诸多问题,如普查对象搬迁、过户等情况造成的困难给予积极帮助。
第四项,发布我省即将开展全省春季环保大检查有关情况。
根据2008年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及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环保后督察工作,落实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省环保局决定从3月25日起在全省范围开展一次集中的较大规模的2008年春季环保大检查,时间为半个月,在4月中旬结束。检查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2007年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和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整改情况。重点是对群众反复投诉的、国家省上转办交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检查,届时我们将就一些重点污染问题与投诉人面对面谈话,了解真实情况。二是2008年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和2006-2007年渭河治理资金奖励关闭、转产的97家企业落实情况。三是全省73个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整治情况。四是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五是污染源普查进展情况。将检查各地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进展和计划安排情况。
这次春季环保大检查涉及内容多,范围广,参与的人员多,检查组由省环保局机关、监察、监测和地市环保局抽调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同时,我们会邀请新闻媒体随组进行报道和监督。
现在进行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最后一项,公布2008年全省重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促进我省节能减排工作,从2005年开始我省全面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经过三年的努力工作,成效明显,对节能减排起到了促进作用。去年的最后一次新闻发布会我们也向大家介绍了这方面的情况。因此,今年我们还将继续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列入今年清洁生产审核的共有51家企业,其中西安有10家,宝鸡7家,咸阳8家,铜川、渭南各4家,延安5家,榆林6家,汉中3家,安康、商洛、杨凌示范区各1家。这51家企业应当在今天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陕西省省级主要媒体公布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开始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在名单公布后一年内完成。在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期间,各市环保局将按照管理权限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公布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核查,做好清洁生产审核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审核有效进行。
以上是我们这次发布会的主要内容,请各新闻媒体及时、据实进行宣传报导。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