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青海省将鼓励支持企业增加节能投入,加大铝、镁、黑色金属冶炼节能降耗的技术开发,淘汰落后设备,重点实施水泥回转窑等余热利用发电项目。与此同时,要大力推进原材料节约,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力争到2006年底,全省水泥散装率达到18%,基本实现西宁市城区和重点工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强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通过集约化建设形成经济而高附加值的产业链。
会议要求在基本确立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的同时,要制定和完善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价格政策,并落实关于废旧物资回收、散装水泥推广、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信贷优惠政策。
建设节约型社会 青海省政府安排近期重点工作
青海新闻网讯 11月10日下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及发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和新型工业化进程稳步推进,经济增长对资源供给的依赖性增大,资源消耗大、浪费严重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低,环境压力增大的矛盾日益加剧,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
对此,省政府积极探索、认真研究,制定了工作目标,对我省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做出了安排。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节约意识,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二要积极推进能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三要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坚决降低水资源消耗。四要大力推进原材料节约,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五要加强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除此以外,省政府还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以便强化管理做好监察和监测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