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公布荒漠化和沙化土地连续十五年保持双减少新闻发布会
6月16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公布全区第5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监测结果显示,截至2014年,全区荒漠化土地面积60.9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51.50%;沙化土地总面积为40.78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4.48%;有明显沙化趋势土地面积17.4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地面积的14.71%。
据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全区荒漠化土地比2009年减少41.69 万公顷,沙化土地比2009年减少34.32万公顷,实现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双减少”,全区近8000万亩农田、1.5亿亩基本草牧场受到林网的保护,2.6亿亩风沙危害面积和1.5亿亩水土流失面积得到了初步治理,每年减少入黄(河)泥沙1.1亿吨。五大沙漠周边重点治理区域沙漠扩展现象得到遏制,沙漠面积相对稳定。五大沙地林草盖度均有提高,沙地向内收缩。科尔沁沙地、毛乌素沙地、浑善达克沙地、呼伦贝尔沙地、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等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科尔沁沙地、毛乌素沙地生态状况呈现持续向好逆转态势,呼伦贝尔沙地实现了沙化面积缩减、沙化程度减轻的重大转变,浑善达克沙地南缘长400公里、宽1-10公里的锁边防护林体系和阴山北麓长300公里、宽50公里的绿色生态屏障基本形成,乌兰布和沙漠东缘长191公里,乌兰布和沙漠西南缘建成了间隔长110公里,宽3-5公里的生物治沙锁边带,腾格里沙漠东南缘建成了间隔长350公里,宽3-10公里绿色防风固沙林带。草原牧区大部分天然草原植被正在恢复之中,植被盖度、牧草高度持续提高,草原生态状况逐步改善。水土流失面积在逐步减少、流失程度在减轻,治理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通过坚持不懈的防沙治沙工作,全区农牧业生产条件得到有效改善,综合生产能力稳步增强,沙区农牧民收入稳步增长。多年来,全区牲畜头数稳定在1亿头只以上,粮食产量达到并稳定在500亿斤以上。同时为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生态条件,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稳定。全区各地充分利用沙区独特的资源,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林沙草产业,有力带动了沙区产业结构调整,成为地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新的增长点。
本次监测结果表明,全区生态状况整体继续向好,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各类重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成效显著,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局部恶化的趋势不同程度依然存在。我们仍然面临着生态环境脆弱,治理难度大,资金投入不足和生态产业发展不足等问题,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特点决定了全区生态系统潜在的脆弱性、反复性和不稳定性,也决定了生态建设和保护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将继续按照“预防为主、科学治理、合理利用”的方针,遵循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实行全民尽责,全社会参与。坚持以保护和增加沙区林草植被为中心,以科技为先导,以法律为保障,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综合治理,努力构建沙区生态安全体系,改善沙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沙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在自治区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的发布词
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 东淑华
2016年6月16日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大家好!
为了掌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情况,我国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按国家林业局的统一布署,我区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于2013年启动,历时两年多,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各级林业部门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共计600多名技术人员参与,通过综合运用遥感、地理信息、全球定位和地面调查技术,获得了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现状及动态变化的最新数据。
第五次监测结果显示,截至2014年,全区荒漠化土地面积60.9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51.50%;沙化土地总面积为40.78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4.48%;有明显沙化趋势土地面积17.4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地面积的14.71%。
第五次监测结果与第四次监测(2009年)相比继续向好,生态状况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各类重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成效显著,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局部恶化的趋势仍然存在,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荒漠化和沙化面积持续减少。全区荒漠化土地面积由61.34万平方公里减少到60.92万平方公里,净减少4169平方公里,年均减少834平方公里;沙化土地由41.13万平方公里减少到40.79万平方公里,净减少3432平方公里,年均减少686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年均减少幅度与第四次监测持平,沙化土地年均减少幅度是第四次监测的2.7倍。我区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自2004年开始减少以来,已经连续10年保持了“双减少”。
第二,荒漠化和沙化程度继续减轻。荒漠化和沙化程度呈现出由极重度向轻度逐程度级转变的良好趋势。从荒漠化土地看,极重度减少1.28万平方公里,轻度增加6.45万平方公里;从沙化土地看,极重度减少3.47万平方公里,轻度增加3.67 万平方公里。极重度荒漠化和极重度沙化土地分别减少14.04% 和20.35%。
第三,沙化土地植被盖度大幅提高。本期监测结果显示,沙化土地植被盖度大幅度提高,与上期相比,监测区低盖度级植被面积减少,高盖度级植被面积增加,其中,植被盖度大于30%的面积增加了5.87万平方公里。
第四,各类生态重点保护和建设工程建设成效显著。随着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草原奖补的重点保护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草原沙化防治和小流域治理等国家建设重点工程有效实施,工程区林草盖度明显提高,土地沙化、水土流失、草场退化和沙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特别是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在监测期内,森林覆盖率增加1.56个百分点。
第五生态产业快速发展。积极构建林、沙、草、畜、农等生态产业基地,积极创新生态产业发展模式,积极培植生态产业龙头企业,有力带动了沙区产业结构调整,生态产业已成为地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新的增长点。
第六,区域风沙天气明显减少。我国东部沙区土壤风蚀状况呈减轻的趋势,土壤风蚀量下降了33%,地表释尘量下降了约37%,其中植被增加的贡献率为20%。沙尘天气明显减少,5年间平均每年出现沙尘天气9.4次,较上一个监测期减少了20.3%,北京地区平均每年出现2次,较上一个监测期减少了63.0%。
我区防治土地荒漠和沙化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用科技保障防沙治沙质量和成效;得益于不断完善制度,活化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与荒漠化防治的积极性;得益于做大做强林沙产业,全力构筑生态产业体系,逆向拉动荒漠化防治;得益于加大依法防治力度,有效巩固防治成果。
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的作用主要有:
第一通过监测可以摸清家底。通过监测,可以摸清自治区、盟市、旗县乃至乡镇现有或治理的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现状、面积及分布。
第二通过监测可以掌握和深入分析荒漠化和沙化消长变化的原因。造成荒漠化和沙化的成因是十分复杂的,既有自然因素,又有人为因素。通过监测不仅能反映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动态变化情况,更重要的是能够深入调查和分析造成荒漠化和沙化的主要原因,通过原因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重点、方式和方法。
第三通过监测能够总结和分析各种荒漠化和沙化防治措施的实施成效。1978年国家实施了以防沙治沙为重点的“三北”防护林工程,1991年实施了全国防沙治沙工程,特别是2000年全国已先后启动了京津风沙源、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六大工程,我区全面覆盖12个盟市几乎所有的旗县。随着国家防沙治沙工程的启动实施,各地不断强化领导,完善落实政策,多方增加投入,提高科技含量,我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工作进入了有规划、高速度、大规模、高质量发展阶段。通过监测,可以获取大量的、比较详实的数据,通过对数据的深入分析,可以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为领导对防沙治沙的决策、为国家对防沙治沙的投入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开展荒漠化、沙化监测工作是《防沙治沙法》的要求,是法律赋予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能。《防沙治沙法》规定“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土地沙化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和分析,并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对沙化土地实施监测,既是法律赋予林业行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职责。
第五次监测结果表明,局部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防治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生态环境依然脆弱。全区干旱、半干旱面积约100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85%,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大、分布广、类型多。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特点决定了我区目前和将来相当长的时期内的生态环境依然脆弱,危害仍然存在。
二是治理难度依然很大。经过长期生态建设,条件较好的地方大多已基本治理,目前剩余的多为远山大沙,立地条件差,治理难度大,特别是我区的中西部即是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区域,更是难点区域。此外近年治理地区的植被刚开始恢复,自我调节能力较弱,具有脆弱性、不稳定性和反复性。
三是资金投入仍然不足。近年来,防沙治沙的难度不断加大,劳力和物价不断上涨,治理成本不断提高,虽然国家在逐步加大治理投入和提高建设投资标准,但其投资无论是在总量上还是在单位面积投资标准上都远远低于实际需求,资金投入不足已成为严重制约防治速度、质量和成效的重要因素。
四是生态产业发展仍然滞后。林沙草产业发展仍处于探索和培育阶段。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规模相对较小,结构不尽合理,组织化程度低,中介组织发展滞后,生态产业带动地主经济和农牧民增收能力有限。
五是林草植被保护任务仍然繁重。滥垦、滥牧、滥樵采和水资源过度利用,特别是沙区开垦耕地、超载过牧、偷牧等现象严重。5年间全区沙化耕地增加了超万公顷。沙区沿河流、湖泊、湿地周边牲畜超载比较严重,地表径流减少,湿地萎缩,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减弱甚至消失,湖泊数量和面积持续减少。
我区是祖国北疆重要的生态防线,同时也是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最为集中、危害最为严重的省区之一, 特殊的自然环境和地理位置决定着我区荒漠化防治的重要性,也决定了荒漠化防治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今后将重点抓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大力推进防沙治沙进程。继续实施林业、草原、水土保持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大发展。继续巩固五大沙地、库布其沙漠周边、京津风沙源工程等治理成果;继续加大乌兰布和和巴音温都尔沙漠、阿拉善荒漠周边地区等防沙治沙薄弱区域的治理力度。
(二)强化治理成果巩固。加大防沙治沙地方立法定规力度,切实把国家“三禁”和自治区“五个严格”的保护制度落到实处。严厉打击破坏沙区植被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非法征占用林地、草地、耕地、沙地等违法行为。加快推进沙化土地建设封禁保护区建设,切实做好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工作,规范沙区开发项目建设秩序,合理利用水资源。
(三)全面提升科学防治水平。积极鼓励科技人员开展多部门、多学科、多层次的技术攻关。加大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一批科技示范区、示范点。继续加技术培训,确保防沙治沙质量和效益有更大的提高。
(四)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区区情,能够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防沙治沙的体制机制,解决好防沙治沙的原动力问题。
(五)着力加快沙区产业发展。加快生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防沙治沙与生态产业发展良性互动,协调共进。进一步扶持、培育和壮大重点龙头企业,逐步建立生态产业集群,强化服务能力建设。
(六)建立健全常态化监测体系。逐步建立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三级监测体系。逐步建立重点实施情况和效益监测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和客观反映防沙治沙工程项目建设进展、质量和成效,为各级政府生态建设宏观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谢谢大家。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