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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实施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新闻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07-12-12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

 

新闻发布会会场

 

 

省政府副秘书长马勇明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人事厅厅长吴文昌介绍情况

 

 

省监察厅厅长高金祥介绍情况

 

·  [马勇明]
  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省政府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是通报吉林省开展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有关情况。应邀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和境外驻吉林省新闻机构、有关网站和省内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在此,我谨代表吉林省政府对各位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朋友们,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政府自身建设,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吉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结合吉林实际,着力制度创新,相继制定了出台了开展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的政策文件,为进一步加快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和行政效能,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吉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开好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请来了省人事厅厅长吴文昌同志和省监察厅厅长高金祥同志跟记者朋友们见面并介绍有关情况。下面,先请省人事厅厅长吴文昌同志向各位通报吉林省开展绩效评估有关工作情况,大家欢迎!
 
·  [吴文昌]
  各位记者朋友:

  为了加强省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促进省政府工作部门认真落实重点工作目标,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开始,实施省政府工作部门的绩效评估工作。目前,《2007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和《2007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细则》已经正式下发。下面,我就省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相关情况做如下通报:

  一、政府绩效评估的基本理论及发展现状。

  政府绩效,在西方被称为“公共组织绩效”、“政府业绩”、“政府作为”等,其字面意义是指政府所做的成绩和所获得的效益的意思。现代政府管理的核心问题就是提高绩效。而提高绩效关键,则是要了解和评估现有绩效的水平,从而对政府绩效进行改善和提高。政府绩效评估就是指用科学、规范的评估方法,以项目或工作目标等形式对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履行职能、完成工作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过程、实绩和效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这是当今许多国家实施政府再造、落实政府责任,改进政府管理、提高政府效能、塑造政府形象的行之有效的工具。

  政府绩效评估首先起源于上个世纪初的美国,随后在英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绩效评估作为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一面旗帜,在发达国家蔚然成风,成效显著。

  党的十六大以来,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相关会议上都多次强调,要健全保障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体制机制,抓紧研究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国务院于去年2月成立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决定将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交由国家人事部牵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约有三分之一的省(区、市)不同程度地探索开展了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各具特色的绩效评估模式已经形成。
 
·  [吴文昌]
  二、吉林省政府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

  坚持以绩效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科学评估为依据,提高政府管理效能,优化行政资源配置,推进执政能力建设,保证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以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广泛共识。我省现在正处在增强发展基础、调整经济结构、持续加快发展的关键阶段,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省政府决定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就是为了实现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持续发展,因此,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开展政府绩效评估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有的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同科学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形成科学发展理念,解决和谐发展的问题,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有利于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解决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的问题;有利于教育和引导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克服形式主义和虚报浮夸,使政府的各项工作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考验。

  其次,开展政府绩效评估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有效途径。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政府转变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能不能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和影响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有利于促进各级机关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提升管理能力,优化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严肃行政纪律,强化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有利于充分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三,开展政府绩效评估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开展政府绩效评估,是间接对公务员履职尽责情况和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评价,是包括公务员队伍建设在内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一环。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内容和指标,有利于明确公务员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使公务员既有压力,又有动力;服务对象参与评价,将政府和公务员的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促使广大公务员树立群众观点,强化服务,改进作风;评估结果与公务员的考核、奖惩相结合,有利于激励公务员奋发向上、勤奋工作、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从而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  [吴文昌]
  三、吉林省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进展情况

  我省的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去年10月,省政府召开了视频会议,对全省绩效评估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制定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的工作任务。省政府关于全省绩效评估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本着积极推进,审慎实施,先行试点,逐步跟进的原则,今年先在省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评估,明年选择部分市、县进行试点,在不断探索、总结经验、完善办法的基础上,在全省各级政府全面铺开。

  今年以来,韩长赋省长、矫正中副省长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亲自听取汇报,并请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的专家来吉林一起帮助研究省政府的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在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省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已经平稳起步,进展顺利:

  一是制定出台了《2007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办法》。我们在学习借鉴国内外有关绩效评估的先进方法的基础上,结合省政府确定的2007年75项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各工作部门职责等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7月9日和7月16日,这个“实施办法”,分别在省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和省政府十届十四次全体会议上获得了通过,并以吉政发[2007]35号文件正式下发各部门执行。

  二是组建了专门机构。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我省组建了吉林省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负责绩效评估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解决重大工作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地研究绩效评估工作。省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由韩长赋省长任主任,各位副省长和省政府秘书长任副主任,分管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法制办主要领导任委员,同时,这些部门也是成员单位。绩效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具体承担省政府绩效评估的日常工作。

  三是完成了承担省政府75项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单位及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的绩效评估计划的填报审定工作。各部门、单位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将全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并落实到人,经过分管省领导审定后,已经报省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作为2007年绩效评估的依据。

  四是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八件实事和节能减排工作的跟踪评估。从11月底开始,按照省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的要求,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分为四个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原始资料、调查资金下拨情况、实地察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围绕省政府年初确定的努力扩大就业;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八件实事以及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到省直10个部门和9个市、州进行了跟踪评估,有利地推动了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五是制定下发了《2007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细则》。为了准确评估省政府工作部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履行职责、开展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提高“实施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们研究起草了《2007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细则》,就具体的评估内容、分值确定、工作分工,评估方式等内容又进一步加以了明确。本月×日,已经以省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名义正式下发。   
 
·  [吴文昌]
  四、2007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的主要内容

  根据《2007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吉政发[2007]35号文件),为了提高对省工作部门绩效评估的操作性,在下发的《2007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细则》中,具体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省政府确定的75项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部门“三定方案”,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行职责和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专项资金使用三个方面。

  二是赋分标准。主要是结合各部门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将绩效评估分为七种类型,并规定了不同类型评估内容的赋分标准。同时,明确了加分和减分的具体项目和标准。

  三是工作分工。2007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工作在省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法制办、省信访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与绩效评估工作,其中,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节能减排情况;省监察厅负责提供本年度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法犯罪或严重违纪案件情况、行政投诉经查属实的情况和对拒不接受监督或受到正确的批评监督没有按时进行整改的情况;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提供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情况;省审计厅负责提供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省法制办负责提供行政复议情况;省统计局负责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省信访局负责提供矛盾纠纷排查处理情况;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情况。

  四是总分构成和评分方式。各部门单位的绩效评估总分主要由四项构成。首先,领导评估占绩效评估总分的10%,通过发放评估表的方式由省长,分管副省长及秘书长、省长助理、副秘书长分别对分管的省政府工作部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做出相应等次和档次的评价意见。省长评估占领导评估的50%。其次,社会评价占绩效评估总分的20%。即以发放征求意见表的方式,由省人大代表、政协常委,对省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由9个市(州)政府和长白山管委会,并选择10个县(市、区)政府,对省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选取50名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省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第三,跟踪评估占绩效评估总分的10%,由省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或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实地考察、专项检查和抽样调查等方式,对完成绩效评估指标的进度、质量和效益进行察访核实和现场评估。第四,年度绩效计划完成情况评估占评估总分的60%,由省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按照各部门提交的2007年绩效计划,对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等进行逐项评估。

  年终评估时,将领导评估、社会评价、跟踪评估和年度绩效评估计划完成情况这四项评估得分累加,再根据规定相应加分减分,即为各部门政府绩效年终评估总分。

  五是评估结果的兑现办法。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结果根据相应分值,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依据2007年度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结果,将对被评估的省政府工作部门,实行奖优罚劣和行政问责。一是评估结果与2007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比例挂钩。对评估结果为一般等次以上的省政府工作部门,适当提高优秀等次比例,优秀为20%、良好为18%、一般为17%。二是评估结果与行政奖励挂钩。在我省财政经费并不宽裕的情况下,省政府决定对获得绩效评估优秀等次的省政府工作部门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奖励标准每人3000元,领导班子成员标准每人6000元。三是评估结果与行政问责相结合。要结合省政府下发的《吉林省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对绩效评估结果为较差等次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在一定范围内报告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整改的措施、改变现状的时限,并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按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  [吴文昌]
  五、2007年省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时间安排

  2007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工作从11月下旬开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跟踪评估阶段。跟踪评估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第二阶段为领导评估和社会评价阶段。领导评估和社会评价从2008年1月初开始到1月末结束。第三阶段为年终评估阶段。年终评估从2008年1月初开始到3月中旬结束。
 
·  [马勇明]
  下面,请省监察厅厅长高金祥向各位通报吉林省开展行政问责有关工作情况,大家欢迎!
 
·  [高金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建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责任政府,《吉林省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经省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省政府文件(吉政发〔2007〕41号)公布实施。

  一、制定《暂行办法》的背景及简要经过

  国务院对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一直高度重视。早在2004年,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就提出了明确要求。2006年初,国务院正式把建立和推行行政问责制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并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温总理再次要求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省政府对落实行政问责制工作也非常重视。今年年初,韩长赋省长把落实行政问责制作为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省监察厅抓紧起草制定。为落实好省政府领导的要求,省纪委、监察厅进行了认真研究,切实加强对起草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吉林省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全省各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省法制办、省法律顾问团和行政专家学者的意见,反复修改,数易其稿,最后经省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颁布实施。
 
·  [高金祥]
  二、颁布实施《暂行办法》的重要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工作报告中深刻阐述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一重大课题,突出强调,要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的行政管理体制。《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我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实施《暂行办法》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行政问责制是一种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现代行政制度。具体讲,就是对现任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我省《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增强责任心,真正做到权责统一,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和公信力。

  第二,《暂行办法》填补了我省行政问责制度的空白。《暂行办法》是以省政府名义颁布的第一个行政问责规定,弥补了现有法律监督和纪律监督的不足,补充了行政监督手段,使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有了责任追究的依据。实施《暂行办法》,将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自身素质,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切实担负起岗位职责。

  第三,实施《暂行办法》是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现实需要。发展经济需要良好的环境,其中政务环境是最重要的。从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办公室统计的数据看,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投诉占总投诉案件的50%以上。在这些投诉中,公然违反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应当受到法律和纪律追究的并不多,更多的是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暂行办法》的出台,开辟了第三条监督渠道,对那些没有触犯法律和违反纪律的人和事,通过问责来追究责任,规范行政行为,这对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  [高金祥]
  三、《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由总则、问责范围、问责责任划分、问责的种类和使用、问责程序、不服问责的申诉和附则共七章四十六条组成。与其他省市的行政问责办法相比较,具有问责行为系统全面,责任划分明晰,问责程序具体,操作性强等特点。其中,在问责行为归类、责任划分、问责程序规定等方面都有创新。

  《暂行办法》突出了对行政首长的问责。《暂行办法》规定只要发生《暂行办法》中所列的43种行为,首先对所在单位行政首长进行问责;对经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导致行政不良后果发生的,行政首长负直接责任:上级机关改变下级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不良后果发生的,上级机关行政首长负直接责任。

  四、贯彻落实《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

  执行是法规之命。法规制度不执行,就形同虚设;法规制度执行不到位,就是一纸空文。《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各级政府和各行政部门一定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行政首长一定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暂行办法》的重要意义,明确实施《暂行办法》不是单纯地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更在于事前的监督提醒。各级领导既是问责的重点对象,又是落实《暂行办法》的责任人,要把贯彻落实《暂行办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工作议程,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落到实处。

  二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各级政府及其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暂行办法》,把握其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使落实问责制作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全省上下形成浓厚的氛围,促使公众自觉运用问责权力,发挥监督作用。

  三要明确责任,完善配套措施。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负责组织《暂行办法》的实施。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抓好问责工作,同时要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及时让公众了解、社会知晓,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公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推动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和效能政府的建立。

  四是要加大问责力度。今后,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在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检查等环节不作为或乱作为并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人要敢于问责、善于问责,切实维护行政问责的严肃性。各级行政监察部门作为《暂行办法》的监督部门,要做好行政问责的投诉受理、调查处理工作,对落实《暂行办法》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政府和行政部门各履其职,各尽其责。要把行政问责与绩效评估结合起来,做到赏罚分明,调动积极性,推动工作落实。
 
·  [马勇明]
  同志们,朋友们,刚才吴文昌厅长、高金祥厅长分别向大家通报了吉林省开展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工作的有关情况。在此,拜托诸位记者朋友做两件事,一是省委、省政府殷切地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能够对这两项工作予以充分关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有关政策,便更多的党员干部明确省委、省政府的决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恳请新闻媒体监督政府、监督这两项工作的实施,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增强群众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政能力,推动吉林省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的不断深入。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的光临,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散会。

 

 
[责任编辑: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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