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新闻发布会在昌举行
5月19日,江西省法建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召开“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新闻发布会。省法建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省普法办主任沙闻麟同志介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基本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王融、省文化厅副巡视员丁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白文松分别介绍本系统贯彻落实《意见》的打算和措施,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处长方艳茹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主持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朱源杰 摄)
江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法建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共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灵魂。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对于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为方便大家了解《意见》的有关情况,今天上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省法建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省普法办主任沙闻麟先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王融先生,省文化厅副巡视员丁跃先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白文松先生,省委宣传部宣教处处长方艳茹女士,请他们介绍我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意见的基本情况及本系统贯彻落实《意见》的打算和措施,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请沙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江西省法建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省普法办主任沙闻麟: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非常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向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大家长期以来对法治江西建设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已发送给了大家。下面,我就《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近期重点工作作个简要介绍。
一、出台背景
《意见》的出台,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意见》的制定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把“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七五”普法“七大主要任务”之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意见》的制定出台,正是省委着眼于贯彻落实中央战略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构建具有赣鄱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而作出的重大决策。
其次,《意见》的制定出台是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法治是保障。”当前,我省正站在新的起点上,正处于重要发展机遇期,全省上下正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一率先、两成为、三提高”的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全力打造“三个样板”,大力推进“五个强省”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而努力奋斗。这迫切需要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发挥法治文化在培育法治信仰、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中的教化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第三,《意见》的制定出台是加快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引领,积极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我省法治建设仍然存在个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不足,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社会公众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存在这些问题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治文化氛围不浓。出台《意见》就是为了在全社会厚植法治文化土壤,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环境,推动整个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习惯和行为自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省委书记鹿心社指出,要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来抓;省长刘奇明确要求,要把法治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法治江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此,基于以上考虑,省法建办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意见》。3月23日,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对《意见》进行了专题审议,5月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工作路径、加强组织领导4个部分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一个目标”、“四大原则”、“五项举措”。
“一个目标”是:到“十三五”末,富有江西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体系基本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传播体系日益加强,传播途径和载体更加多样,法治文化覆盖面不断扩大,法治文化的示范引导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法治江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大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德结合,坚持公众参与,坚持创新发展。
“五项举措”是:一是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二是大力开展法治文化精品创作;三是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四是加大法治文化媒体传播力度;五是加强法治文化理论创新。每项举措都有若干的具体细化措施。
总的来看,《意见》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体现江西特色。通过深入挖掘我省传统文化资源,把具有赣鄱文化特色的法治元素融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精品创作,积极培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以赣鄱优秀传统文化为底蕴、以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为特征的法治文化。二是注重法治惠民。《意见》把建立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和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方便人民群众就近、经常参加法治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让群众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获得更多的实惠。三是凸现德法相融。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这条原则贯穿《意见》的始终,其核心要求就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以德释法、以法明德,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四是强调部门联动。《意见》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领导责任,并对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文化部门、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将有利于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法治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近期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解读。以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契机,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宣传《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解读和答疑,增强《意见》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为联动有关部门,共同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省法建办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普法办等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江西省法治文化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为我省法治文化建设制定“任务书”, 确定“路线图”, 绘好“时间表”。未来四年,我省将通过大力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法治文化惠民”三大工程,着力打造法治文化“十个一批”,强化机制、考核、资金“三个保障”,确保到“十三五”末,富有江西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基本形成。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省法建办将联合有关单位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江西建设考评、综治考评和精神文明创建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各项措施任务落地见效。
陈惠龙:
谢谢沙厅长!下面请王副巡视员介绍有关情况。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王融: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好!
下面,我就我厅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打算和措施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把法治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一是坚持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作为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列入厅领导班子研究的重要工作,每年听取1-2次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文化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三是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厅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文化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围绕目标,突出重点,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有序开展
一是着力谋划各项工作。重视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近期制定出台有关文件,对贯彻落实赣办字〔2017〕23号文件和《全省法治文化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进行部署,有序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发展。二是着力抓好规划编制。科学编制规划,充分考虑法治文化公共设施的选址和用地。严格规划管理,精心指导法治文化公共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强化规划督察,切实保障法治文化公共设施的实施。三是着力推动任务落实。加大指导地方法治文化景观建设力度,重点在繁华商业区、人口密集区、城区广场、公园等区域刊播法治文化公益广告,充分发挥城市户外广告的独特作用,不断提高法治文化建设的公众知晓度。四是着力提升广告覆盖面。指导地方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设施的维护,适时更新公益广告内容,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适时增加户外广告设施,提高法治文化建设在户外公益广告中的比例。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导,确保法治文化建设落地生效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我们将围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和《江西省法治文化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明确工作分工,落实牵头和参与部门,形成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合力。二是加强工作督导。每年对全省住建系统法治文化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不少于2次,并及时向厅党组报告工作推进情况。三是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坚持将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情况列入厅机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纳入市县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依照考评结果进行奖优罚劣,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上台阶、见实效。
陈惠龙:
谢谢王副巡视员!下面请丁副巡视员介绍有关情况。
江西省文化厅副巡视员丁跃: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好!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结合全省文化工作实际,研究部署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现将我厅相关工作打算及举措作一简要介绍:
一、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依托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文化站、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逐步建立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组织各级图书馆、博物馆开办法治专题讲座,营造良好的普法学法氛围。充分利用博物馆展览优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出一系列普法主题展览,以图片、文字、展板、讲解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展览,突出主题。以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党委和政府赋予的职责任务,延伸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有部门行业特色的精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二、鼓励法治文化精品创作
结合文艺创作繁荣工程,引导开展法治文化艺术创作工作。我厅将进一步引导各级各类文艺院团开展法治文化创作,依托赣剧、采茶戏等,打造一批赣鄱特色、“接地气”的优秀法治文化产品。
支持和鼓励各级画院、文化企业创作生产一批法治美术、动漫作品,以丰富生动的法治文化作品吸引人、感染人。
三、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
鼓励各级图书馆开展法治图书阅读活动,积极入藏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类书籍、报刊,为公众阅读法治文化相关文本提供便利,提升社会公众法治意识。
加大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展演和展示力度。全省各级院团的送戏下乡演出向法治文化作品倾斜,不断提升法治文化的吸引力,让社会公众更多地分享法治文化发展成果。
以“国际博物馆日”“世界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做好法治宣传展示活动。组织开展全省“5·18国际博物馆日”暨“中国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宣传活动;举办“文化遗产日”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展览活动,做好法治文化宣传工作。
四、加强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文化文物执法队伍建设,培养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才队伍。以业务培训作为执法能力提升的基本途径,大力开展各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三年内基本实现对全省文化市场、文物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使执法人员基本掌握文化市场、文物保护执法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标准规范,熟练使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办理案件。
我厅将以法治文化的推广、传播作为法治文化工作的重点任务,抓实举措,力出成效,为建成弘扬法治精神、具有赣鄱特色的法治文化体系贡献文化力量。
陈惠龙:
谢谢丁副巡视员!下面请白文松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白文松: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好!
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是深化法治江西建设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途径,对于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适应全面依法治省新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省法建办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意见提出如下措施:
一、拓展法治文化传播载体
一是引导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把法治文化宣传报道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列入年度宣传报道计划,办好法治宣传专版、专栏,推出重点宣传文章和节目,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环境,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充分发挥媒体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宣传报道具有普遍意义的先进普法典型经验,推动媒体公益普法。支持引导江西日报等重点党报党刊加强法治新闻宣传。支持江西日报继续办好“人大立法在进行”“以案释法”“和谐平安赣鄱行”等栏目,开设“法治江西访谈”,展示全省各地法治建设先进成果。支持江西日报社与省法院等部门共同办好“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共建“江西执行”手机客户端,向公众推送执行信息,实现网站、移动客户端、户外媒体、传统媒体等多种媒介互融互通。充分发挥《新法制报》作为我省法治类专业媒体在普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支持新法制报社办好《法治实践在江西》《迎接十九大法治改变生活》《你该知道的民法总则》等专栏,办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专题,承办好省法建办官方网站“法治江西网”、官方微信“法治江西”等新媒体。引导、鼓励广播电视媒体办好《金牌调解》《晚间800》《目击者》《政法报道》等一批法制类广播电视栏目,举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治意识,宣传报道普法先进典型。组织江西广播电视台办好《法治实践在江西》《人大立法在进行》等专栏,在主要新闻节目《江西新闻联播》《江广早班车》《全省新闻联播》中,加大力度播出法治新闻和法治典型报道,做好法治新闻宣传。引导、支持各类媒体发布“诚信红黑榜”,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推动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生产
一是支持和鼓励创作生产一批优秀的法治题材电影。结合我省出台的扶持电影创作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影视制作机构创作生产一批优秀的法治题材电影,通过生动、形象的故事展示我省法治建设成果,反映法治建设进程。
二是创作生产一批法治文化产品。鼓励出版社积极组织策划一批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法治理念的图书出版物选题,大力传播最新法治建设成果,提升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三、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一是支持建设一批法治农家图书角。在我省农家书屋建设中,我局注重每年都为农家书屋添置一些法律类图书,为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供便利。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将继续把法律类图书进农家书屋列入年度计划,更好地促进农村法治文化建设。
二是播出一批法治公益广告。将法治公益广告纳入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总体安排,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适时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评比活动,其中包括法治文化公益广告,不断激发全省各级播出机构制作播出公益广告的积极性。积极引导报刊单位将法治公益广告纳入各单位重点宣传内容。
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法建办工作部署,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努力推出更多法治文化精品力作,为我省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陈惠龙:
谢谢白副局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江西日报记者:
我省“七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纳入“美丽乡村”规划建设。而刚刚发布的《意见》也要求,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规划部门,省住建厅将如何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景观以及法治文化公益广告载体建设?
王融: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既可以提升一个地方的城市文化品位、美化城市环境,又能提高市民法律意识、规范市民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扎实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文化建设,确保干出特色、干出影响、干出实效。
一是科学编制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阶段,加强对法治文化公共设施选址和用地的研究论证,科学规划设施选址、服务范围和用地规模。注重指导地方将城市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景观建设,以及法治文化户外广告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以规划引领城乡法治文化硬件建设。
二是严格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指导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设施的设计审查、项目审批和批后监管工作,组织专家对法治文化公共设施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施设计科学合理。
三是强化规划督察。重视将法治文化建设设施的规划、选址、用地和建设等环节的工作纳入省派城乡规划督察员督察的重要工作,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设施用地的督察管理,确保城乡规划的依法落地和实施。
法制日报记者:
繁荣和发展我省法治文化建设,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作为文化主管部门,省文化厅将如何发挥政府职能,整合法治文化生产要素,规划和引导法治文化产业化,激发文化企业的生产活力,努力创造法治文化大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此外,在建立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
丁跃:
一是积极引导文化企业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是积极完善文化市场运行机制和市场运行规则,探索建立“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实现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待条件成熟,逐步推动与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相适应的文化资产价格体系、金融体系、税收体系、市场流通体系和市场中介体系,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形成有利于法治文化建设产业化的文化企业做大做强的宏观机制。
建立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方面,积极依托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法治文化相关主题讲座、主题展览。利用现有文体广场、教育培训室、公益广告牌张贴摆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有关资料,举办各类展览、培训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文化和社会文化有机融合、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互补。
新法制报记者:
《意见》指出,要加大法治文化媒体传播力度,大力开展法治文化精品创作。那么,我省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将如何结合自身实际,去推动媒体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开展公益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宣传,并运用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优势,开展包括影视、出版物在内的法治文化创作?
白文松: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是深化法治江西建设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途径,对于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确实,作为省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有职责有使命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治文化精品力作。
第一,我们要充分发挥媒体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各媒体宣传报道具有普遍意义的先进普法典型经验,推动媒体公益普法。同时,我们将引导、鼓励广播电视媒体积极办好《金牌调解》、《晚间800》、《目击者》、《政法报道》等一批法制类栏目,举案说法,宣传报道普法先进典型。组织《江西日报》、江西广播电视台、《新法制报》等办好《法治实践在江西》、《人大立法在进行》等专栏,在主要新闻节目《江西新闻联播》、《江广早班车》、《全省新闻联播》中,加大力度播出法治新闻和法治典型报道,做好法治新闻宣传。通过这些多种形式的宣传,传播法治文化,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治意识。
第二,我们将支持和鼓励创作生产一批优秀的法治题材电影。结合我省出台的扶持电影创作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影视制作机构创作生产一批优秀的法治题材电影,通过生动、形象的故事展示我省法治建设成果,反映法治建设进程。大家有好的电影剧本欢迎向我局电影管理部门申报。
第三,我们将创作生产一批法治文化产品。鼓励出版社积极组织策划一批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法治理念的图书出版物选题,大力传播最新法治建设成果,提升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江西晨报记者:
《意见》提出,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法德结合的原则。今后,我省将如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实现法治与道德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江西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处长方艳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是我们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行动指南。今后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利用现有载体和平台,将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充分运用道德讲堂、法治大讲堂等活动平台,加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力度,既弘扬法治精神,又彰显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努力实现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双提升。二是搭建新平台,着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首先,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法治文化六进”活动,将法治文化融入社会生活,把法治文化内涵要求细化为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具体行为准则,使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遵循,成为社会公众的精神追求和行为习惯。其次,要综合运用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公益广告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第三,要集成全媒体,积聚全媒体力量,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文化传播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文化”行动,更好地运用“两微一端”传播法治文化,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三是要将法治文化建设情况、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等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考评体系,切实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积极做到法治建设和文明建设互相充实、互为条件、互为补充、互为促进。
陈惠龙: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谢谢沙厅长、王副巡视员、丁副巡视员、白副局长和方处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江西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江西建设。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