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回信留言

首页>新闻发布>地方新闻发布>江西
江西举行打造河长制升级版新闻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7-05-12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原标题:江西打造河长制升级版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5月12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水利厅联合召开江西打造河长制升级版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办主任罗小云介绍《江西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关于以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省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姚毅臣、省环保厅副巡视员冀常和、省发改委生态文明处处长洪小波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主持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朱源杰 摄)

  江西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和省水利厅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2015年底,江西省就立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决定在全省范围实施河长制。一年多来,各地各部门主动作为、协同努力,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别在组织体系构建、制度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宣传引导等基础性工作上扎实有效,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并被水利部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国范围予以推介,多个省份纷纷到江西学习考察。今年,江西及时修订《江西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关于以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指导意见》。为方便大家了解有关《江西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关于以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指导意见》情况。今天上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办主任罗小云先生,省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姚毅臣先生,省环保厅副巡视员冀常和先生,省发改委生态文明处处长洪小波先生,请他们介绍《江西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关于以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罗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江西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办主任罗小云: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好!首先对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河长制各省级责任单位及各地各部门的携手努力下,新修订的《江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关于以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2个文件,经过几个月的酝酿、修改和完善,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正式印发。今天,利用这个机会向各位记者朋友做个介绍和解读,也希望通过各位记者朋友向全社会进行宣传。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特点

  2016年11月底,中办、国办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建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这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战略,针对江河湖泊的一项重要顶层制度设计。随后,水利部、环保部联合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省市区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工作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的新年贺辞中,也自豪地向国内外宣布:“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

  大家都知道,早在中央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前一年,即2015年底,我省就立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制定出台了《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实施河长制。一年多来,各地各部门主动作为、协同努力,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别在组织体系构建、制度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宣传引导等基础性工作上扎实有效,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并被水利部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国范围予以推介,多个省份纷纷到我省学习考察。今年,在全国各地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每条河长要有河长”的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大背景下,江西提出“打造河长制升级版”,及时修订《江西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关于以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指导意见》,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以及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立足我省工作实际,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抓手,将为进一步做好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河长制,助推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建设明确思路、指明方向。

  新修订的《工作方案》坚持并完善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区域合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原则。《指导意见》则确立了 “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治水美景、生态富民,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打造河长制升级版思路。两个文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把握宏观,立足省情。《工作方案》的修订既紧紧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总体精神,做到与中央保持一致,又立足于我省率先实施河长制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情,在中央精神上有所扩展和细化。尤其是我省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指导意见》,更是牢牢把握中央改革总体思路和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精神,提出以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我省的河长制工作。

  二是问题导向、强化考核。新修订的《工作方案》明确提出“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的实际情况,实行一河(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同时,进一步强化考核手段、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考核内容纳入省政府对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将有重点任务的省直部门的工作开展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级河长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

  三是转型升级,惠民利民。《指导意见》在目标设置中明确要求各地今年启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作,在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的同时促进地方产业转型,打造一批河长制示范河流,推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明确提出“治水美景、生态富民”的基本原则,积极践行生态脱贫、生态富民理念,转变治水理念,创新治水思路,通过治水育景、治水美村、治水转型,把生态资源转化为富民资源,探索发展生态产业、现代农业、民宿产业、乡村旅游等“亲水”经济,实现生态与富民的双赢。

  二、新修订《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江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水利部、环保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在2015年印发的《江西省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基础上予以修订完善的。在修订过程中,主要遵循了原则:一是符合中央意见要求的,原则上予以保留;二是中央《意见》有明确要求但我省原方案未规定的,进行了补充完善。如:建立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等;三是一些特别规定,如主要目标数据、实施范围界定等,其内容继续保留;四是原方案中的有些提法与中央意见表述不完全一致,但符合其精神的,尽量按照中央提法适当修改、调整,如基本原则等;五是在中央《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进一步细化的,如主要任务部分由原方案的9条改为8条,比中央意见的6条增加“统筹河湖保护管理规划”和“完善河湖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等2条。

  修订后的《工作方案》明确我省推行河长制主要目标:到2017年6月底前,全省全面实施河长制。到2020年,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7.7%以上,赣、抚、信、饶、修及鄱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90%以上,长江江西段自然岸线保有率73%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0%以上,主要地表水达标率85%以上,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维护河湖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修订后的《工作方案》明确了8项主要任务:

  一是统筹河湖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河湖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严格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河湖资源,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逐步推进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与河湖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

  二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及“水效领跑者”行动。健全控制指标体系,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探索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水权交易试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三是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及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入河湖排污口调查,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加强河湖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

  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完成打造一批“流域综合治理、保障生态安全;因地制宜治理、注重生态景观;挖掘人文资源、助力城乡旅游;推进产业转型、实现生态富民”的示范河流。

  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强重要江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江河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提高森林质量。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一切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六是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开展河湖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建立省、市、县(市、区)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信息通报及公告制度。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严格控制、逐步减少采砂船舶(机具)数量和年度河道砂石开采总量。加强采砂作业监管,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

  七是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建立适合各地实际的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升行政监管与执法能力。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河湖动态监管。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持续开展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是完善河湖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党政领导干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探索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河湖健康评价体系。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纳入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网格化、全方位河湖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完善河湖及堤防管理养护制度,明确河湖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河湖养护专业化、社会化。制定、修改和完善湖泊保护等法规规章,加快出台《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鼓励设区市对辖区内重要湖泊实行“一湖一法”,单独立法。

  三、《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提出了以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打造河长制升级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了“打造河长制升级版”要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河长制作为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举措。并结合实际提出“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治水美景,生态富民;试点先行,有序推进。”这3条基本原则。同时分阶段设立了总体目标,计划2017年启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到2020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作全面铺开。

  (二)主要任务

  围绕“思路升级、制度升级、能力升级、行动升级、舆论升级”对下阶段如何打造河长制升级版予以明确。

  思路升级方面。转型升级河长制工作思路,以生态增值为导向、转型升级为路径、项目整合为抓手,促进流域内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全面提升。要以流域为单元,将流域内山、水、林、田、湖、路、村等各要素作为载体,整合流域内水利、环保、农业、林业、交通、旅游、文化等项目,打捆形成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以实施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为抓手,统筹推进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协同推进流域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实现生态与富民双赢。

  制度升级方面。健全河长制相关体制机制,建立河长制督察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等。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以巡查检查发现问题、以督查督办解决问题,进一步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确保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能力升级方面。完善各级河长制工作机构的组建。推动落实“一河(湖)一档”和“一河(湖)一策”。强化技术支撑,分级推进省、市、县河长制河湖保护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推动河长制信息化管理水平。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河湖管护市场主体,进一步落实管护人员、设备和经费。

  行动升级方面。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提高水环境质量。持续开展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进一步拓展行动涉及范围的广度和深度,加大行动持续开展的力度和精度,确保对影响河湖健康突出问题的整治取得重大成效。

  宣教升级方面。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传播手段,广泛宣传河湖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持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湖保护意识。加大河湖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促进大众传统生活和生产方式的转变,凝聚河湖保护管理群策群治的强大合力。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河长要抓总负责。二是整合落实资金,要求统筹用好财政性资金、政策性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鼓励积极吸引社会资金等。三是强化检查督导,对严格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予以强调。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对《工作方案(修订)》和《指导意见》的介绍和解读。欢迎大家在提问环节,就关心、关注的问题作进一步了解。

  谢谢大家!

  陈惠龙:

  谢谢罗厅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江西日报记者:

  2016年底,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文件正式下发,并成为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河长制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今年江西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打造河长制升级版,请问打造升级版具体做法有哪些?

  罗小云: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要从5个方面打造河长制升级版。

  一是思路升级,树立“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理念,以流域为单位,统筹实施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做好显山露水、治山理水这篇文章。

  二是制度升级,主要是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健全五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在修订完善会议、信息报送、督办、考核等4项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

  三是能力升级,主要是推动落实“一河(湖)一档”,推进省、市、县河长制河湖保护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

  四是行动升级,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清河行动”,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五是宣教升级,推动河长制“进党校、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营造全社会合力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江西电台记者:

  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7年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请问:河长制工作如何考核?考核成果如何运用? 

  江西省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姚毅臣:

  河长制考核对象为市、县人民政府,具体确立了三条原则:一是协调性原则。河长制考核与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相衔接、同部署。二是动态性原则。按照省级总河长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考核方案,确定考核内容和重点。三是权责相应原则。考核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由省级责任单位分别负责。

  在考核成果运用方面,一是通报年度考核结果,并抄送组织、人事、综治办等有关部门。二是考核结果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三是考核结果纳入生态补偿机制。

  中央电视台记者:

  江西早在中央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前一年,即2015年底,就立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决定在全省范围实施河长制。请问这一年多来,江西河长制工作目前进展如何?

  罗小云:

  一是高位推动,统筹部署。今年3月24日,省委书记、总河长主持召开省级总河长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有关精神,研究审议有关文件,对我省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二是层层落实,完善体系。按区域,省、市、县、乡四级均明确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行政区域内的总河长和副总河长。按流域,共明确省级河长7人,市级河长90人,县级河长834人,乡级河长3824人、村级河长15029人。全省基层共设巡查员或专管员20105人、保洁员51249人。

  三是建章立制,强化能力。我省已出台河长制省级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工作督办制度、考核制度等4项制度,规范河长制日常工作。目前正按程序报批《江西省河长制工作表彰管理办法》。责任追究制度纳入《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是问题导向,狠抓整治。去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分流域、分行业、分区域共排查出损害河湖健康问题919个,其中已整改销号668个,整改完成率73%,全省“清河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2016年监测显示,全省52处水质不达标河湖中已达标33处,其余不达标河段治理工作正在抓紧推进。

  五是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一年多以来,23家省级责任单位以河长制为纽带桥梁,强化联动,同力协作,特别在全省“清河行动”中,涉及农工部、水利、环保、农业、交通、住建等6个责任部门牵头负责的10个专项行动同时启动,形成打击影响河湖健康行为的强大合力,一些突出问题逐步得以解决。各设区市、县(市、区)在河长制推进过程中因地制宜、主动作为,形成了一些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的经验做法。如:抚州市率先启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九江市成立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中心,鹰潭市积极探索河湖保护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

  六是宣传引导,群防群治。省级组织开展全省河长制工作培训班,河长制主题LOGO、宣传语库社会征集活动及中小学生河湖保护教育读本编制工作,印发河长制工作简报15期、通报1期、专报5期,组织协调中央、省级各类媒体赴基层采访10余次。各地采取设立投诉举报平台、微信群、宣传牌,组织志愿者活动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对河长制进行宣传,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营造河湖保护管理的群防群治氛围。  

  信息日报记者:

  江西省是国家批复的三个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我省是如何落实“河长制”工作的? 

  江西省发改委生态文明处处长洪小波:

  一是积极推动“河长制”工作纳入全省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从去年9月开始,我省启动了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刘奇省长亲自动员部署,分管省级河长实地督导查看,省级相关责任部门联合行动,查找问题,督促地方整改到位,形成了显著工作成效。2017年,我省将重点推进包括“清河”提升行动在内的“三治理、两提升、一督察”六大行动,围绕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城乡垃圾分类处理、“清河”提升、生态文明督察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力争在这些领域取得突破,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是将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为我省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抓手。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创新流域综合管理模式,构建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与综合治理制度体系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将继续把强化水污染防治、提升水环境质量、保障河湖健康、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些工作的推进,离不开制度的有效保障,“河长制”就是其中的重要抓手之一。“河长制”的实施,对化解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恶化间的矛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

  三是让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全民共识。坚持问题导向,对普遍性、典型性水环境污染问题,要通过媒体曝光,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狠抓问题整改,通过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工作合力。  

  江南都市报记者:

  消灭污染严重水体、改善水环境质量是河长制的工作重点。请问:我省在整治不达标水体方面有什么打算? 

  江西省环保厅副巡视员冀常和:

  近年来,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水污染防治进程加速推进,进展积极,2016年,全省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1.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0多个百分点。但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一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处于高位,不少地方已进入环境敏感期,突发性环境事件时有发生,环境质量与社会公众的需求和期待差距较大,形势不容乐观。2016年,全省有6个县界断面年均值水质类别为劣Ⅴ类,2017年一季度,全省有3个国控断面季均值出现劣Ⅴ类和Ⅴ类水质,有1个省控断面季均值出现Ⅴ类水质,有9个县界断面季均值出现劣Ⅴ类和Ⅴ类水质,共涉及5个设区市13个断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建设,我省必须消灭劣Ⅴ类和Ⅴ类水。

  计划用一年时间,到2018年5月,全面消灭150个县界断面的劣Ⅴ类水;到2020年,全部消灭Ⅴ类水,达到Ⅳ类或优于Ⅳ类水质。

  下步措施:

  我们将牢固树立源头治理、流域治理、系统治理、科学治理的工作理念,压实主体责任,合力整治污染,加强督察指导,确保如期实现全省消灭劣Ⅴ类和Ⅴ类水工作目标。

  (一)摸清所有断面水质情况。我厅已与省水利厅联合对全省所有环保断面、水文断面的水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对每个劣V类和V类断面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发改、工信、环保、水利、农业、住建、国土等部门共同加强水污染防治,各负其责,各尽其职、联动协作,形成合力,全面开展黑臭水体、城镇污水、农业面源、工业废水等专项治理。

  (三)落实河长治理河湖责任。我厅与省水利厅正式签订加强全省水环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将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河长制”的框架下,对恶化的河段进行联合督查和执法。我厅将与省河长办共商,落实河长治理河湖责任,一是定期通报断面水质情况,督促各级河长针对不达标河段尽早整治,改善断面水质。二是在今年的河长制工作评分中,重点根据县界断面的水质类别拉开评分档次,对县界断面为劣Ⅴ类的责任县(市、区),环保项目得分建议按0分计算,促使各级河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消除劣Ⅴ类水质县界断面。

  (四)编制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一是编制治理方案。根据全省所有断面水质摸排情况,针对连续出现、偶发出现和可能出现劣Ⅴ类和Ⅴ类水的断面,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开展科学分析研判,分别突出应急、治理和预防的重点,编制“全面消灭劣Ⅴ类和Ⅴ类水”实施方案;二是制定考核办法。按照“全面消灭劣Ⅴ类和Ⅴ类水”的时间要求,制定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纳入科学发展观考核范围;三是根据考核办法,制定相应的监测办法。

  (五)确保完成国家考核目标。一是排名通报。每月对国家、省考核断面水质进行排名,并通报11个设区市政府,做到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止出现水质恶化。二是严格监管。从严审批“五河一湖”沿岸和“五河”及东江源头保护区涉水新建、改扩建项目,加大对影响断面水质的工业污染源监管和查处力度,开展水环境流域监管改革。三是约谈限批。对已出现的劣V类水质断面,启动应急机制,若连续2个月出现劣V类水质的河流,由该河流省级河长约谈负责断面的河长,通过约谈、限批等方式,督促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考核断面不出现劣Ⅴ类水质的年度目标。

  (六)压实水质达标主体责任。一是结合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强水环境治理问题的现场督查督导。二是将消灭劣Ⅴ类和Ⅴ类水工作措施和成效作为对市县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严格督察落实。三是将全面消灭劣Ⅴ类和Ⅴ类水质作为相关市县的环保约束性任务,根据《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问责。

  凤凰网记者:

  刚刚有注意到,计划2017年启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试点工作。请问这个已经启动了吗?具体怎么试点,在哪里试点?

  姚毅臣:

  目前,我省有部分市、县正在积极探索。如抚州市率先启动抚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围绕“以水定城、生态融城、产业兴城、文化铸城、科学立城”五个方面,提出建设抚州流域黄金水道、构建流域生态廊道、振兴流域绿色产业、传承临川文化、创建智慧流域等五项任务。抚州市已启动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计划筹措近50亿元资金,采取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具体情况大家还可以向抚州市进一步了解。

  宜春市靖安县是我省河长制工作起步较早的县,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靖安县也正在着手启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他们结合地区实际,计划从流域治理、旅游设施、环境保护、秀美村庄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今年会启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河长制实施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决定以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目前已将这项工作纳入今年河长制工作要点,要求各市、县至少选择1条河流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试点。具体怎么试?我们想,各地发展程度、县情水情各异,这项工作必须是因地制宜、因水施策,要坚持从实际出发。    

  香港商报记者:

  现在全国很多省都在实施河长制,我们江西的河长制和其他省份相比,有些什么样的特色?在体制机制上的创新有什么亮点?

  罗小云:

  江西省的河长制是在学习别人的河长制的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我省省情,来考虑推进的。河长制的工作早在2007年太湖,主要是无锡市,由于蓝藻爆发,这个时候就提出来了。这是在一个局部地方。后来在试点的过程当中,感觉到河长制这项制度来解决治污的问题有比较好的效果。所以首先是在江苏省境内几个污染相对比较严重的地方得到了推广。在这个基础上,又被浙江借用了。

  江西山清水秀,推行河长制主要是先行先试,探索如何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在江西推进的河长制度和其他省份也会有所不同。一个最本质的,目前是以保护为主体,区域和流域相结合进行推进,在全省进行覆盖,这是我们在15年底形成的工作方案。江西的特点,一是高位推动,各级党政同责,在其他省份没有;二在目标上非常明确,就是保护绿水青山,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三是时间快,不到一年实现全覆盖。江西现在可以说处于一种先行的状态。

  陈惠龙: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谢谢罗厅长、姚主任、冀副巡视员和洪处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江西河长制升级版实施情况。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关燃敏]
相关链接>>
  • 江西举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会
  • 江西举行2017年中国(南昌)国际茶业博览会新闻发布会
  • 江西举行八一南昌起义暨建军九十周年纪念活动发布会
  • 江西举行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发布会
  • 江西举行总工会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
  • 江西举行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 江西举行“扫黄打非”新闻发布会
  • 江西举行一季度商务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
  • 江西举行强化法治服务保障新闻发布会
  • 江西举行国门生物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