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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举行“清赖行动”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9-04-24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原标题:4月24日黑龙江举行黑龙江省“清赖行动”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  

  4月24日,黑龙江省举行“清赖行动”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请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林维新、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巡视员朱江、监督处处长邢新宇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吴晶晶主持发布会。

  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吴晶晶:

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守契约,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的要求,以及2019年黑龙江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全面治理政府失信违诺问题,旗帜鲜明地重塑龙江诚信新环境。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今天很高兴邀请到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林维新先生为大家作详细的情况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巡视员朱江先生,监督处处长邢新宇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林维新副局长作情况介绍。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林维新:

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黑龙江省“清赖行动”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各位对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给予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当前,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部分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践诺、新官不理旧账,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行为,给企业的资金周转、经济效益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极大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影响了企业投资兴业的信心,企业反映较为强烈。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去年11月1日,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高度重视三角债问题,纠正一些政府部门、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行为”,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上指出“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守契约,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对拖欠企业的款项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今年,黑龙江省先后出台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明确提出“新官必须理旧账”;张庆伟书记在2019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整治”,解决“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不管哪级政府、不管什么干部都必须做到承诺要慎重、践诺要到位,真正把诚信政府的形象立起来。”王文涛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政府要带头讲诚信,依法理旧账。

  对黑龙江省来讲,“投资者对营商环境的信心比黄金还珍贵,黑龙江人的自尊自信比钻石还珍贵”。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就是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这充分彰显了省委省政府重塑营商新环境的信心和决心。

  第一,开展“清赖行动”,是推动黑龙江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振企业信心的重要举措。根据2018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黑龙江省GDP增速排名全国第29位,受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黑龙江省实体经济面临的困难较多。政府不诚信,拖欠企业款项,更是加重了企业负担,让企业不堪重负。开展“清赖行动”,就是要帮助企业轻装上阵,增强企业发展信心,稳定社会预期,推动黑龙江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开展“清赖行动”,是推动诚信龙江和法治龙江建设、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黑龙江省一些政府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不按合同履约、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总书记指出,只有建设好投资、营商等软环境,才能真正打破“投资不过山海关”的说法。开展“清赖行动”,就是要通过政府的积极作为,督促各级政府和部门做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这对于健全黑龙江省诚信体系,打造公平正义、开放有序的法治环境将发挥积极作用。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投资不但“愿过山海关”,而且将更多更好地落户黑龙江。

  第三,开展“清赖行动”,是稳定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黑龙江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的优惠政策,但政府承诺不兑现、“赖账”问题久拖不决,政策落实大打折扣。这不仅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甚至会导致企业破产、员工失业,造成新的社会不稳定问题。开展“清赖行动”,就是要进一步激发黑龙江省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力,稳定就业,增加收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本次专项行动将聚焦政府不守信践诺、新官不理旧账、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问题,主要针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管委会、国有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项目公司、融资公司等单位,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调整或者当地政府政策调整等为由,失责失信、违法制定政策、签订合同、作出承诺,以及各级政府和部门、国家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败诉案件生效法律文书等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以下六方面的专项整治:一是政府和部门不履行有效合同、不兑现以会议纪要、文件等书面形式作出的合法承诺、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及迟延履行、兑现、执行等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问题;二是因政府和部门责任导致有效合同不能履行、合法承诺不能兑现,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依法赔偿的问题;三是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政府和部门改变规划、行政决定或者合同约定、合法承诺内容,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依法补偿的问题;四是财政资金支持、费用减免等方面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政府和部门不按照有利于市场主体的原则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或者合法承诺的问题;五是因政府和部门责任违法违规签订合同、作出承诺,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不返还市场主体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依法折价补偿或者不依法赔偿市场主体损失的问题;六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国家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败诉案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问题。

  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全面清理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到2019年底前,全省各地各部门各自完成整治比例不低于50%,力争于2020年底前全部整治完毕。

  为保障专项行动顺利进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立了全省“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审计厅、司法厅、市场监管局、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单位合力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各地各部门要主动扛起重塑龙江诚信新环境的历史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力亲为,成立专班,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以“钢牙啃硬骨头”的劲头,向“痼疾顽症”开刀,要精准发力,勇于担当,重拳出击,以过硬作风、优良环境助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在这里也诚挚地邀请新闻媒体朋友参与到“清赖行动”的宣传报道中来,大力宣传报道省委省政府治理政府失信违诺问题的决心和要求,以及各地各部门采取的创新经验和做法,集中展现黑龙江省重塑诚信新环境的积极变化。同时,也欢迎新闻媒体朋友加强监督,对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政府失信违诺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形成警示和震慑。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

  吴晶晶:

  谢谢林维新副局长的详细介绍。下面进入问答环节,哪位记者有问题可以举手示意。按照惯例,在提问前请先通报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人民日报记者:

  我是人民日报记者,请营商环境局领导介绍一下此次“清赖行动”的时间步骤是如何安排的?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巡视员朱江:

  “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建账、整治督办、验收追责三个阶段。自查建账阶段自2019年4月8日至4月30日,各地各部门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对面向市场主体出台的政策、签订的合同、作出的承诺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全面清查,对查出的问题逐条列出清单、建立整治台账。整治督办阶段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各地各部门对整治台账中的事项分类施策,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方式,逐企逐项提出处理意见,签订书面履行协议,明确办理时限,依法纳入预算,确定赔偿、补偿、清偿方案,限时清零。同时,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联合检查组,通过驻扎式检查、重点事项个案督办,随机走访等方式,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治不力事项列入督办台账,集中力量,挂牌督办,明确任务,限期办结。验收追责阶段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将对整体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人员严肃惩治追责。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月31日,对2019年整治情况进行验收;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整体整治情况进行验收。

  香港文汇大公报记者:

  我是香港文汇大公报记者,请营商环境局领导介绍一下此次“清赖行动”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监督处处长邢新宇:

  此次“清赖行动”专项整治,不仅仅是针对以往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还包括政府不履行有效合同、不兑现合法承诺、不依法承担赔偿补偿责任、违法签订合同作出承诺后置之不理等问题,并作出了一系列保障性的制度安排。首先,实行“一把手挂帅”,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清赖行动”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行动要亲自部署、方案要亲自把关、关键环节要亲自协调、落实情况要亲自督察,重大事项整治要亲自包案。其次,用好考核、通报手段,将“清赖行动”整治情况纳入对各地各部门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对超期未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提出处理意见,限期解决,挂牌督办,集中力量攻坚并进行通报。最后,加强惩治追责,对拖延整治、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公开通报;对违规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提出问责意见,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对失信政府“老赖”列入失信名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作为干部考核考察、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黑龙江日报记者:

  我是黑龙江日报记者,请营商环境局领导回答一下,如何加强“新官不理旧账”的长效机制建设?

  朱江:

  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不可能靠一两次专项行动来解决问题,必须要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来约束政府和公职人员,形成习惯,形成自觉,并以此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

  一是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各地各部门诚信守诺意识,提振企业发展信心。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优化营商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使依法依规制定政策、签订合同、作出承诺的理念,铭于心、见于行。要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乱答应、乱承诺行为,树立依法行政、重商践诺的良好形象。

  二是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专项行动,细化研究出台有效措施,筑牢各级领导干部维护发展大局、维护政府诚信、敬畏法律底线的思想堤坝,建立长效约束惩戒机制。加大对新出现政府失信违诺问题的追责力度,实现“去存量、遏增量”的整治目标。我们将拿出钉钉子的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不断钉牢龙江诚信新形象。

  三是实行拖欠款项预算管理。一方面,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新的投资项目、采购项目等资金必须依法纳入预算,未纳入预算的,不得实施;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需要赔偿或者补偿的,拖欠市场主体工程款、政府采购款等款项的,要与市场主体签订书面还款协议,依法纳入预算予以清偿。

  四是健全和完善对政府和公务人员等社会信用主体的奖惩措施。积极推进黑龙江省社会信用立法进程,依法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政府及公务人员诚信带动全社会诚信,打造诚实守信新龙江。

  吴晶晶:

  感谢3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几位负责同志的认真解答。由于时间关系,问答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可在会后与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联系。重塑龙江诚信新环境,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以钉钉子的精神解决突出问题,也需要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希望各媒体对黑龙江省“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在宣传报道上给予大力支持,助力龙江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各新闻媒体的关注。

[责任编辑:李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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