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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举行"头雁行动"新闻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9-02-22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原标题:2月22日黑龙江举行"头雁行动"新闻发布会

  2月22日,黑龙江举行"头雁行动"新闻发布会。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淑云、省科技厅副厅长石兆辉、省财政厅副厅长孙纲、省卫健委副主任刘福生、省工信厅总工程师李学东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主持人魏松贤: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黑龙江省“头雁”行动方案》已于昨天正式印发。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方案》相关内容,今天,我们很高兴地请来了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淑云女士、省科技厅副厅长石兆辉先生、省财政厅副厅长孙纲先生、省卫健委副主任刘福生先生、省工信厅总工程师李学东先生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王淑云副厅长进行主旨新闻发布。

  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淑云:

各位记者朋友下午好:

  《黑龙江省“头雁”行动方案》,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实施“头雁”行动的主要背景和重要意义

  主要背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省的人才队伍“钙流失”和“创新人才偏少”等突出问题。

  重要意义,一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人才战略部署,二是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举措。

  主要目的,将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驱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紧密结合,努力把我省的教育科技资源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二、“头雁”行动的基本思路与原则

  基本思路,就是要发挥好“头雁”效应,通过“固巢留凤”和“筑巢引凤”,让更多优秀人才集聚在龙江、创业在龙江,更好服务龙江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基本原则,就是“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管人才,发挥“头雁”效应(主要是把“头雁”人才作为行动的核心要素);二是坚持三位一体,创造重大成果(就是依托“团队+平台+项目”);三是坚持需求导向,体现顶尖标准(就是突出龙江重大需求,坚持高标准立项、高强度支持、高质量组建);四是坚持深化改革,营造一流环境(就是打造“人才特区”和“科技特区”,采取“一事一议、按需支持”政策,赋予“头雁”人才充分自主权。)

  三、“头雁”行动的主要任务

  总体上讲,就是要通过实施“头雁”行动,营造更加优越的人才发展环境,建设一批源头创新平台,培养、稳定、集聚一大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其团队,创造一大批可转化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具体说,四个方面,一是支持“头雁”组建高水平创新团队;二是建设重点领域高水平创新平台;三是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装置;四是积极促进人才发展环境改善。详细内容文件中都有,就不一一说明了。

  四、“头雁”行动的实施及其团队申报条件

  “头雁”行动的实施按团队申报、以项目管理方式进行。

  “头雁”团队需具备的条件,文件中规定了4个方面,明确了“头雁”与团队条件、学科与平台条件、项目与研究范围、目标与成果要求。同时,还设定了特殊条件和范围要求,就是在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需求、落实中央和我省重大决策、保证国家和我省重要领域安全等具有极其重要作用和特殊意义的团队项目,可申请特殊立项。这些条件的设定,既能体现共性标准,又能体现国家、区域发展特殊需要。

  具体条件文件规定的非常明确,“钉是钉铆是铆”,十分清晰、十分详细,如果申报“头雁”团队,大家一定要认真逐项研究,一一对照。

  五、“头雁”团队资金支持

  资金支持上关键词是两个“分”,一是资金按团队分期支持,每期5年。二是按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等分类支持。支持资金原则上一个建设期、一个团队最高可达5000万元。

  关于资金使用,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可以将其中不超过50%、哲学社会科学类可以将其中不超过80%的支持经费用在培养、稳定和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上。另一个是,“头雁”团队骨干人才可以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奖励津贴、生活补贴等方式享受薪酬待遇,其额度最高可达每人每年100万元。

  对于引进海外“头雁”人才的特殊支持政策,文件中作了明确规定。对我省“六个强省”建设急需的特殊人才,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特殊政策支持。

  六、我省实施“头雁”行动的突出特点

  建立“人才特区”和“科技特区”,采取“一事一议、按需支持”政策;支持力度之大,在我省前所未有。

  “人才特区”。“头雁”牵头面向国内外自行组建创新团队,用人情况确定后报依托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即可。引进人才方式可采取全职引进、柔性引进、短期聘用等多种形式,积极支持高层次创新人才全职引进,引进的“头雁”人才落编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可不受引进单位人员编制总量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限制。“头雁”人才可自主聘用科研助手和行政助手,相关费用可从科研启动金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给予“头雁”充分的用人自主权、技术路线决策权、专项经费支配权。

  “科技特区”。“头雁”团队成员涉及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计划、科研立项、成果获奖及成果转化等均予以相应政策倾斜。“头雁”团队创造的成果优先在本省转化。成果转化所得收入原则上全部留归团队支配使用,不上缴财政,不冲抵财政专项支持经费拨款。依据法律法规,团队自主决定成果转化收益内部分配办法,自主制定奖励团队人员的激励措施。

  另外,“头雁”人才在科研用房、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相关保障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七、实施“头雁”行动的保障措施

  四个方面,一是强化组织协同;二是建立专家咨询;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四是加强管理监督。

  以上,为《黑龙江省“头雁”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新华社记者:

  省里这次实施“头雁”行动,各方面都很关注,请问财政部门在资金安排和使用上有哪些支持政策和亮点?

  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孙纲:

  首先,感谢这位记者!为确保“头雁行动”顺利推进和实施,省政府设立了“头雁”行动专项资金,将头雁团队分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不同类别,按5年一个支持周期在5000万元额度内给予经费支持,具体额度根据申报团队提出的建设目标、任务安排和预期成效等因素综合确定。除上述“头雁”团队支持经费政策外,对从海外引进的“头雁”给予科研启动金和安家费及住房补贴支持;对新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平台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一定的奖补支持。

  在“头雁”行动专项资金使用上,我们赋予“头雁”团队充分的专项资金支配权,鼓励和支持专项资金向人才培养和人才待遇上倾斜。“头雁”团队骨干人才可以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奖励津贴、生活补贴等方式享受薪酬待遇,每人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标准由“头雁”团队自行决定,所需资金从支持团队经费中支付。自然科学类和工程技术类可以将其中不超过50%、哲学社会科学类可以将其中不超过80%的支持经费用于培养、稳定和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头雁”行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创新平台、学术交流合作和团队运行与管理等方面。“头雁”团队的科研经费原则上主要来自“头雁”团队申报时依托的重大科研项目经费。

  在“头雁”行动专项资金管理上,采取分年度拨付,由依托单位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依托单位原有对“头雁”团队的支持资金只能增加,不能降低。

  “头雁”团队创造的成果转化所得收入原则上留归团队支配使用,不上缴财政,不冲抵财政专项支持经费拨款。“头雁”团队依据法律法规自主决定成果转化收益内部分配办法,自主制定奖励团队人员的激励措施。

  黑龙江日报记者:

  行动方案中指出,要通过“固巢留凤”,留住领军人才,以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集聚用好各方面优秀人才,科技部门采取什么措施为我省科技人才发展提供平台、资金等支持?

  黑龙江省科技厅副厅长石兆辉:

  一是固巢筑巢,支持头雁牵头组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二是支持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搭建好“巢”。在实验室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学术交流、运行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并为争取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提供服务。三是支持头雁团队成员成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各类科技计划优先支持团队的成员,提升头雁团队整体创新能力。

  东北网记者:

  “头雁”行动方案中规定:“头雁”可在定点医院享受优质便利医疗服务。我想向省卫健委提个问题,将如何落实这一政策?      

  黑龙江省卫健委副主任刘福生:

  对省政府确定的“头雁”行动方案,省卫生健康委将主动为其办理医疗服务证,并主动书面告知可以提供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和服务流程,明确“头雁”可在定点医院享受优质便利服务,减少其就医过程中的挂号、候诊、检查检验、缴费、复诊过程的等候时间;如需住院治疗,可优先安排床位、专家会诊和择期手术等便捷服务。

  国际在线记者:

  头雁行动实际也是一个人才项目,我想向省教育厅提个问题,本次实施的“头雁”行动与我省实施的其他人才项目是什么关系?

  王淑云:

  重点支持的是各类人才队伍中的“顶尖部分”。“头雁”行动的核心要素是“头雁”,《黑龙江省“头雁”行动方案》中明确:“头雁”是国家级层面人才。在人才队伍建设或人才项目中,一般都从高到低分有若干个层次。本次实施的“头雁”行动重点支持的是现有各类高层次人才队伍或人才项目中的“顶尖部分”,比如: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青、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等。

  人民日报记者:

  “头雁行动方案”重点是支持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其分支机构,我想向工信厅的李学东总工程师提一个涉及企业的问题,就是这个方案是不是针对所有的企业,包不包括民营企业、私有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

  黑龙江省工信厅总工程师李学东:

  谢谢你对民营企业、私有企业的关心。我的回答是当然包括。

  这些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发展的政策,民营企业、私有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在享受各种优惠政策上是一视同仁的。省委省政府始终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此次出台的“头雁行动方案”也是如此,只要是企业,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私有企业,主要是符合三位一体的要求,能够实现既定的目标和成果,都可以申报,都在此次方案的支持范围内。

  同时,我们工信厅在参与制定方案过程中,对企业的研发、创新团队进行了摸底调查,既有哈电集团这种大型国企,也有宝泰隆这种民营企业。我相信,通过“头雁行动方案”的实施,对我省企业能留住高端人才,促进企业创新一定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一定能够提高我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魏松贤: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头雁行动”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推进人才兴省的重要战略,是进一步营造吸引人才、支持人才、关爱人才的重要举措。省内各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报纸、网站要在显著位置报道本次发布会的主要内容,黑龙江卫视《全省新闻联播》要在重要时段进行报道。同时,省内各媒体要对《方案》进行深入解读,梳理主要特点亮点,让政策家喻户晓、广而告之。要加大在新媒体平台上的传播力度,与传统媒体形成合力,营造声势。省直主要新闻单位要将此内容加大对上供稿力度,相关报道不仅要在省内掀起舆论热潮,更要在中央主流媒体上有体现、有报道、有影响,确实达到传播面广、知晓度高、影响力大的宣传效果。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嘉宾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张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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