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1月13日重庆举行“以公正高效司法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11月13日,重庆举行“以公正高效司法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明耀,重庆市高法院研究室主任高翔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徐祖国:
媒体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的发布会。
今天的这场新闻发布会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七场。为了让大家更为全面地了解有关情况,我们邀请到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明耀先生发布有关情况。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领导还有:重庆市高法院研究室主任高翔先生,他也将围绕本次主题与媒体朋友进行沟通。下面,首先有请黄明耀副院长发布有关情况。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明耀: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重庆市出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其中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目标任务涉及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方方面面,贯穿法院工作始终。重庆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通过公正高效司法促进形成公平有序市场,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下面,我就相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
一是推进诉讼活动“在线化”,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参与诉讼。重庆法院开通“易诉”平台,运行“易法院”APP,当事人可网上立案、缴费、调解乃至开庭,实现诉讼活动“一网通办”。上线全域立案系统,当事人可异地申请立案或者办理诉讼事务。今年1-9月,全市法院网上立案15万件。
二是用好民商事审判“晴雨表”,依法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民商事案件被称为市场的“晴雨表”,今年1-9月,重庆法院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民商事案件22.88万件,同比上升16.8%。加大涉外商事和知识产权审判力度,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686件、审结426件,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05万件、审结1.67万件。在立足审判职能的同时,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金融、房地产等纠纷化解力度,有效防范化解经济和金融领域重大风险。
三是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6年至2018年,重庆法院受理执行案件68.5万件,执结64.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188.6亿元。经过艰苦努力,和全国法院一道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执行模式发生深刻变革,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今年1-9月,受理执行案件28.12万件,执结21.53万件,兑现标的额275.37亿元,执行工作保持高水平运行。
二、不断创新司法便民举措,推动营商环境便利化
一是不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全面引入“驻院调解室”,为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组织进驻法院提供平台。制定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保险、证券期货纠纷等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在保险、婚姻、劳动争议等多领域建立多元解纷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今年1-9月,13家基层法院收案数同比下降,更好地促进百姓和顺、城乡和美、社会和谐。
二是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完善“分调裁审”机制,组建“速裁+调解”审判团队,研发繁简分流系统,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要求落实到位。今年1-9月,全市法院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0 %以上。通过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分流案件6.6万件,成功调解3万件。
三是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在全国率先构建“1+X”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机制,“1”即民营经济司法保护“16条”意见,“X”工作机制目前已落实9项。在全国首发《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详细列出10个方面53个法律风险点,为民营企业搭建风险“防火墙”。完善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机制,发布3批30件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批6件涉自贸试验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四是坚决兑现“让人民群众成为智慧法院建设最大受益者”的郑重承诺。推动司法与科技全方位融合,打造以“易诉”“易解”“易审”“易达”和“法智云”为核心的“智慧法院新生态体系”。今年1-9月,2387个调解组织、7972名调解员入驻“易解”平台,依托“易解”平台办理委派、委托调解案件4.4万件,调解成功2.3万件。建立覆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领域14类案件的类案智审平台,通过“标准化立案”“要素式审理”“结构化文书”“智慧化监管”推进审判流程再造,辅助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信息化建设创新案例入选《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法治蓝皮书》,荣获“全国政法系统‘智慧法院’十大创新案例”“2018年度法检信息化(智慧法院)最佳实践奖”等荣誉称号。
三、服务保障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助力营商环境国际化
一是精准服务陆海新通道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认真审理全国首例铁路提单物权纠纷案,积极研究探索陆上贸易铁路提单规则,为促进中欧班列繁荣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法治支持。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重庆调解中心签订合作备忘录,与自贸区仲裁中心等单位联建5个诉调对接平台,搭建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有序衔接、多元共治的商事争端解决机制。
二是构建全国首例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在全国率先发布《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2019)》,被纳入重庆重大改革项目可复制可推广计划。指数体系合理借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报告等国内外重要评估方法体系,吸纳世行指标中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一级指标,并进行充分的自主创新,构建一级指数5项(包括公正裁判、平等保护、司法效率、司法便民、透明廉洁),另外还有二级指数12项、三级指数26项、四级指数64项。指数体系将为全市法院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提供参照,通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为重庆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参考,为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并容纳广泛共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数体系”积累经验。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
下一步,重庆法院将按照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不断推动审判执行质效持续向好。加强和改进审判监督管理,把好案件质量关。健全案件分配机制,落实随机分案要求。优化智能辅助办案平台,出台关于严格遵守审限、加强诉讼时间节点管理的规定。不断优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二是大力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诉讼服务大厅升级改造,增设智能诉讼服务区,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推动线上线下诉讼服务深度融合。加强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构建系统集约的诉讼服务机制。
三是深度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高质量完成重庆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中由市高法院牵头及配合的工作任务,制定出台服务保障西部大开发、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司法政策,进一步落实和丰富“1+X”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为重庆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徐祖国:
谢谢黄明耀副院长。现在,大家可以就自己关心的问题提问。
上游新闻记者:
黄院长,在刚才的发布中,您提到重庆法院助力营商环境国际化,那么重庆法院如何为重庆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黄明耀:
落实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要求,依法服务保障重庆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应该说是重庆法院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重要着力点,尤其是在营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方面。
一是重庆高院出台《为实施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系列司法文件,设立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聘请了世界银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员、WTO上诉机构原主席张月姣、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担任兼职研究员,组建高层次法律人才库。
二是刚才我提到的铁路提单制度创新,已由地方制度创新上升为国家制度创新。今年7月,受商务部邀请,重庆高院、重庆市商务委作为中国参会团唯一地方代表参加在维也纳召开的联合国贸法会第52届会议临时增加议题《中国关于联合国贸法会就解决铁路运单不具备物权凭证属性带来的相关问题开展工作的建议》,得到多数代表认可,贸法会采纳此建议的可能性较大。
三是设立全国第一家覆盖自贸区全域的法院,今年1-9月,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依法受理涉瑞士、巴基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和美国、德国、日本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涉外案件213件。
四是建立涉外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重庆高院与重庆市贸促会制定《关于建立重庆市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案件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的意见》。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与中国贸仲委西南分会、“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联合搭建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获选全国自贸区年度制度创新十佳案例。五是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签署《国际法理论与实务合作协议》,健全域外法查明指引机制。
新华社记者:
我们关注到,今年8月,市高法院发布了全国首例《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2019)》,将对6家试点法院进行评估,能否介绍一下最新进展?
黄明耀:
2019年8月,我们发布了国内首个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确定了六家试点法院试运行。目前,各试点法院均出台了实施方案,围绕评估指数体系这根指挥棒紧锣密鼓地准备迎接评估。
2019年10月13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应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邀请,参加“全面依法治国论坛暨实证法学研究年会(2019)”,并在“法治社会与地方法治建设”分论坛作主题发言,系统介绍了《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2019)》的设立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价值目标。获得中国社科院、四川、宁夏、黑龙江社会科学院的专家们一致认可,认为该评估体系给中国法治评估实践提供了一个很好样本,对其他省市极有借鉴意义,条件成熟时可向全国推广。
2019年10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首席专家田禾研究员一行赴重庆市高级人民高院共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工作,进一步明确了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工作的目标定位和具体任务。2020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将对试点法院开展第三方独立评估。
重庆广电集团(总台)重庆之声记者:
黄院长,刚才您提到“1+X”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机制,除了您提到的2项机制以外,其他7项机制您能否简要介绍一下?
黄明耀:
“1”即民营经济司法保护“16条”意见,“X”工作机制目前已落实9项,包括除了刚才提到的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机制,司法保护白皮书和法律风险提示书“两书”机制以外,还有7项机制,我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
一是三级法院与各级工商联的常态化联络机制。将以前与工商联的日常临时性联络转变为常态化联络,实现了联系网络的全覆盖,确保了民营企业在法院诉说有门、倾听有人。
二是工商联反映案件情况的规范办理机制。将工商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基于维护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反映的相关情况,经甄别后纳入司法责任制改革中需院庭长监督指导的重大案件范围。
三是商事纠纷案件诉调对接等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通过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等形式,将调解贯穿于涉民营企业商事诉讼各环节。
四是民营企业救治和退出机制。以破产重整和规范执行转破产工作为重要抓手,市高法院从两项工作入手,促进民营企业救治和有序退出取得明显效果。
五是互联网时代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以易审、易诉、易解、易达四大平台和法智云中心为主体的智慧法院新生态初步形成。
六是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督查机制。将民营经济司法保障工作纳入区县法院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制定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的考评标准细则,推动该项工作常态化实施。
七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探索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旨在为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提供重要的司法保障。
徐祖国: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就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