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0月28日重庆举行“加强破产审判工作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10月28日,重庆举行“加强破产审判工作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夏红丽介绍重庆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基本情况、推进措施、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有关情况,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季宁、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曹世海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张娜:
媒体朋友们:
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的发布会。
今天我们举行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第六场,很高兴邀请到市高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夏红丽同志发布有关情况。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领导还有:市高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季宁同志,市一中法院民二庭庭长曹世海同志。
下面,首先有请夏红丽委员发布有关情况。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夏红丽: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按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办理破产是评定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重庆法院主动发力,积极作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持续助力重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破产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1月至2019年9月,重庆法院累计新收破产案件1877件。其中,2018年新收破产案件723件,与2016年、2017年相比,新收案件数量增幅分别为205.1%、68.1%。在破产案件数量激增的同时,部分破产案件中利益相关方之间矛盾突出、衍生诉讼多等问题凸显,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增大。
面对破产审判工作新形势,重庆法院既通过破产清算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促进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又通过破产重整挽救危困企业、完善资源优化配置,努力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取得新发展。全市各级法院在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还妥善审理了重庆钢铁破产重整案、“新天泽系”破产重整案等在全市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树立了司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样本。
二、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是探索审判规则,规范破产案件审理。推进破产审判规范化建设,把审判规则的体系化、规范化作为全面提升破产审判水平的根基。2016年以来,市高法院先后出台《破产案件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破产重整申请审查工作指引(暂行)》等十份规范性文件,着力解决破产审判中的疑难问题,统一法律适用尺度,提高破产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是坚持繁简分流,提升破产审判效率。2018年,市高法院专门出台《关于“执转破”案件简化审理的工作规范》,推动破产案件审判简易化、高效化,实现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提升破产回收率。其中,九龙坡法院审理的重庆真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从立案受理到结案,仅用时116天,极大地节约了费用和时间成本,提升了破产程序的整体效益。
三是健全审管制度,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将“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固定从事破产审判工作”纳入法院审判质效评估指标体系,为破产审判专业化提供审判管理保障。目前全市共有破产法官152人,专委、庭领导担任审判长的38人,破产审判队伍初具规模。其中沙坪坝、九龙坡等基层法院专门设立破产审判庭,进一步推动了破产审判专业化。
四是改革管理人制度,促进管理人市场健康发展。2016年,市高法院先后出台《管理人名册编制办法》《管理人指定办法》《管理人评估管理办法》等文件,对管理人制度进行全面改革,新建管理人分区分级管理制度,并形成案件难易程度与管理人能力相匹配的选任方式。2018年6月,在重庆高院的大力推动下,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属全国范围内较早成立的省级管理人协会,进一步推动了重庆市管理人队伍的发展和素质水平的提升。
五是发挥网络优势,推动破产审判的信息化应用。坚持“互联网+”思维,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降低企业破产成本,提高债权人清偿率。2017年以来,重庆法院已利用网络平台召开债权人会议32场,涉及债权人26282人次。同时,充分利用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平台,最大限度提升破产财产价值,通过网络拍卖的破产财产溢价率最高达到931.23%。
三、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高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破产案件,进一步发挥破产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讲好破产法治故事,传播破产法治声音。加大破产审判中的释明力度,向各方当事人阐明破产制度内涵、明确破产程序要求,让每一个破产案件的审理都成为普及和宣传破产知识的公开课。加强培育典型破产案例,让更多人了解破产知识、正确运用破产制度。
二是加强破产审判研究,适时出台规范性意见。持续开展破产审判调研,密切关注、分析总结破产案件,尤其是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关联企业破产案件的新形势、新特征,在总结实践经验、吸收借鉴其他省市先进制度的基础上,适时出台重庆市地区性破产审判相关指导意见。
三是增强专业化建设,提升综合破产审判能力。健全完善破产审判专业组织,配齐配强破产审判力量。优化破产审判团队考核体系,提升审判效率。通过组织培训、实践交流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破产法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谢谢大家!
华龙网记者:
我们注意到浙江、江苏等地先后出台了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相关文件,重庆市在破产府院协调方面是否有相应举措?
夏红丽:
企业破产程序是法定的司法程序,但破产案件的处理又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所涉及的领域往往超出司法可能作用的范围。如战略投资人的引荐、欠缴社保费用职工的安置、土地房屋权证的办理、税费的减免、重整成功后企业信用的恢复等等,这些问题的妥善解决往往离不开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早在2016年4月,在市政府和市高法院的共同推动下,重庆市就建立了由常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19家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级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系会议机制。依托府院协调,政府与法院加强协调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妥善处理了重钢重整案等一批重大影响的破产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9月,市政府再次出台专题会议纪要对府院协调机制进行优化,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至24家,并要求会议组成人员相对固定;推动联席会议制度化、常态化,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通报破产企业处置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企业破产处置中的配套政策措施,重点解决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破产企业工商登记注销、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等问题。
张娜:
媒体朋友们,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到此为止。谢谢大家的参与,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