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环保局2008年7-8月份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有四项:
第一项:发布2008年7-8月份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第二项:发布2008年上半年全省污染减排情况;
第三项:发布《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2008年~2012年)》有关情况;
第四项:通报全省迎奥运环保大检查结果。
现在进行第一项,发布7-8月份环境质量状况。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16个市、县、区监测结果表明:与上年同期相比,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总体持平。有可比数据的10个地级城市中,各项污染指标,二氧化硫浓度下降0.002mg/m3;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下降0.013 mg/m3;二氧化氮浓度下降0.001mg/m3。本期自然降尘污染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全省平均降尘量下降0.11吨/平方公里?月,除西安市、榆林市外各地均值均符合省控标准。
2008年7-8月10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城市优良天数为59~62天,基本达到优良水平。其中,西安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以上的天数为59天,较去年同期减少2天;宝鸡、咸阳、延安、汉中均为62天,与去年同期持平;渭南61天,减少1天;铜川62天,增加1天;榆林62天,增加2天;安康和商洛为62天,均比去年同期的61天增加了1天。汉中、安康、延安3市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日均值标准,其他市、县、区达到二级标准。可以看出,除西安差2天,渭南差1天外,其余各市7-8月的空气质量均好于二级,且天天都是好天。特别是汉中、安康、延安三市达到了一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
6条主要河流40个监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55%。Ⅳ~劣Ⅴ类水质占45%。其中:Ⅰ类水质断面3个,占总断面的7.5%;Ⅱ类断面16个,占总断面的40.0%;Ⅲ类断面3个,占总断面的7.5%;Ⅳ类断面4个,占总断面的10.0%;Ⅴ类断面5个,占总断面的12.5%;劣Ⅴ类断面9个,占总断面的22.5%。满足水域功能标准的断面23个,占总断面数的57.5%。不符合水域功能标准的断面17个,占42.5%。与上年同期相比,符合Ⅰ类水质的断面增加1个;Ⅱ类水质的断面无变化;Ⅲ类水质的断面减少1个;Ⅳ类水质的断面减少4个;Ⅴ类水质的断面增加4个;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无变化。6条河流总体水质无明显变化。
六条河流中,渭河干流水质属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从咸阳的兴平断面至渭南的潼关吊桥断面,共9个断面不能满足水域功能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林家村至常兴桥(宝鸡段)水质无明显变化,兴平至新丰镇大桥(咸阳、西安段)水质明显改善,沙王渡至树园(渭南段)污染加重,潼关吊桥入黄断面水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随着化学需氧量的大幅下降,氨氮指标凸现。经过近年来的污染治理,渭河的潼关吊桥入黄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已基本达到Ⅳ类水质标准。但从兴平以下,除咸阳铁桥和新丰镇大桥两个断面外,氨氮污染明显加重。对于氨氮指标上升的原因,我们正在做进一步调查。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来看,污染主要来自于三方面:一是沿渭流域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氨氮处理不到位,二是由于化肥的过度使用造成的面源污染,第三就是化肥制造企业生产中形成的污染,我们正在对这些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渭河支流水质为中度污染。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有好转。
渭河干流有关指标图3--2-4.doc
延河水质以Ⅴ类水质为主,为中度污染。无定河干流水质为轻度污染,50%断面符合本省水质功能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略有下降。
汉江水质优,以Ⅰ~Ⅱ类水质为主,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无变化。丹江水质良好,以Ⅰ~Ⅲ类水质为主,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无变化。嘉陵江水质优,以Ⅰ~Ⅱ类水质为主,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无变化。
2008年7~8月我省10个地市对全省2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水质监测,7月我省共取水3947.70万吨,水量达标率为100%。8月我省共取水4108.01万吨,水量达标率亦为100%。
----声环境质量
本期我省进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的12个城市,共监测路段257条,总长394.40千米,其中超过70分贝的路段长度为 21.77千米,占监测道路总长的5.5%,比去年同期监测时段下降8.3个百分点。全省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与去年同期持平。
各城市的夜间功能区噪声超标情况明显高于昼间。各城市间比较,渭南市和韩城市各功能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全部达标,其它城市功能区噪声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
第二项,公布2008年上半年全省污染减排情况:
2008年上半年,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各地狠抓减排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国家核查结果,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3.18%,化学需氧量同比下降2.31%,两项污染减排指标实现双下降,削减幅度均排在西北地区第一位。但我省的减排进度与“十一五”减排总目标和全国平均削减水平相比,污染物总量削减比例还比较低,污染物新增量削减压力巨大,形势不容乐观。为了完成污染物减排的刚性指标,省政府在8月29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听取了污染减排工作汇报,又在9月8日召开了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座谈会。袁纯清省长要求省政府每位省长、市长、厅局长都要牢记到2010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控制在31.5万吨,二氧化硫控制在81.1万吨这两个数字,并且要让它成为全省人人皆知的数字,贯彻在整个生产、生活过程当中,使之成为全社会的普遍行为,尤其是要强化各级政府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分解任务,强化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为了确保减排工作目标如期实现,会议做出几项重大决定:
一、建立污染减排联席会议制度,由洪峰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省政府等相关24个部门参加;
二、为加强对陕北地区的环境监管工作,在榆林设立省级环境监察派出机构,办公地点设在榆林,工作覆盖榆林、延安;
三、实施“两个加快、两个加大、两个加强”六条措施。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加快火电项目的脱硫设施建设;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大环境管理和执法力度;加强省内排污权交易试点,加强工业园区循环产业链条连接。
第三项,发布《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2008-2012年)》有关情况:
8月18日,省政府批转了由省环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六部门共同制订的《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2008-2012年)》。该《规划》是根据2008年4月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由省环保局牵头组织编制修订的。以本届政府任期为时限,对5年内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应做的工作做了全面规划,涉及污染防治、水利建设、生态建设、节水工程、综合管理等内容,制定了2012年渭河综合治理应达到的总目标,提出了综合治理的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133.87亿元。《规划》对渭河综合治理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是今后五年渭河治理的重要依据。
《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在环境治理、生态保护方面提出的目标:一是渭河水质得到改善。到2012年,渭河干流要消灭黑臭现象,在“引汉济渭”工程完成、有生态基流保障的前提下,渭河干流消灭劣Ⅴ(五)类水。城市饮用水水源区水质达到或保持Ⅱ-Ⅲ类水质目标要求。建成水污染监控体系,形成水质监管和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二是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初步建立起以南北两山为屏障、以渭河绿色走廊与主干道路为骨架,以河滨公园、沿河湿地和城市森林为主体的渭河流域整体生态系统框架。将渭河建设成为生态型河流,使渭河中下游成为关中经济区的绿色长廊。流域内国家级重要湿地得到有效恢复。三是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压缩高污染行业的规模,大力发展科技型、环保型、节水型、低耗能产业;利用关中地区的科技优势进行废物综合利用和中水回用技术开发,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规划期内,渭河流域不再新上造纸、果汁、化工、印染、电镀、淀粉等高污染项目,现有造纸企业总规模再压缩10%以上。
《规划》要求落实的治污工程主要包括:一是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工程。2010年前,渭河流域54个县区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要全部建成投运。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的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的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新建的污水处理厂要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并逐步配套建设除磷、脱氮设施;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的中水利用率要达到20%以上;西安市的中水利用率要达到30%以上。二是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继续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对渭河流域现存的81家造纸企业,视其排污治理情况再淘汰10家以上,削减生产能力约30万吨。规划期内要完成129个工业污染治理工程。三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要抓好农业产业项目的污染治理,落实环评和“三同时”措施。同时,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和减少化肥的使用,抓好农村的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开展河流生态修复工程。规划期内完成46个农业治理和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四是重点支流治理工程。抓好10条支流的污染治理和水质控制,以支流水质的改善带动干流水质的改善。五是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各地要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合理进行工业布局。建立健全水源地监测体系,加大饮用水源保护资金投入。六是水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及管理能力建设。建成省、市、县网络监控平台与渭河干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排污单位污水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相互联网的渭河流域污染监控体系,实现对渭河干支流水质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实时监控。同时,提高各市处置突发水质污染事件的能力。
第四项,通报开展迎奥运环保大检查活动结果。
为了确保奥运会期间环境安全,推动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按照今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从 7月21日开始至8月4日,省环保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迎奥运环保大检查活动。由47人组成的5个小组,分赴全省11个市(区)90个县(市、区),对春季环保后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七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实地检查,共检查企事业单位321家,采集水样53个,发现各类环境问题86起, 占检查总数的26.7%。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86起环境问题,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14起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实行省级挂牌督办,并把这14起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列为对有关市政府、企业集团、相关部门履行环保责任情况的考核内容。在86起环境问题中,关停取缔10家、停产治理13家、限期整改63家,同时对35家实施行政罚款。省环保局会将本次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纳入各市污染减排监察系数的核算内容。并要求各地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