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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9月1日新闻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08-09-02   来源:四川政府门户网   作者:

 

 

四川天保工程建设十周年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林业厅厅长王平通报我省天保工程10年来的建设情况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四川地处长江上游,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全省国土面积48.5万平方公里,约占长江流域总面积的27%,占长江上游的48.3%;境内河流年径流总量3182亿立方米,约占长江入海口水量的三分之一。2007年底,全省林业用地面积2336.5万公顷,有林地面积1353.0万公顷,其中天然林面积871.3万公顷;森林主要分布在金沙江、雅砻江、岷江、嘉陵江、大渡河等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的源头区域,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基地和全国乃至世界极其珍贵的生物基因库之一。

  由于国家建设的需要,新中国成立至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忽视了森林的生态功能和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过度集中采伐利用森林资源,再加上森林火灾、毁林开垦,导致长江上游水土流失严重,草场沙化加剧,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影响了我省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四川森工企业也处在森林资源危机和企业经济危困的“两危”之中,影响了我省民族地区的发展稳定。1998年6月30日,国务院批准四川在全国率先启动天保工程。8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天然林禁伐令,正式宣布从1998年9月1日起,“三州三市”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1998年10月1日,全省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

  现在,我就我省天保工程建设有关情况向社会发布新闻。

  一、工程建设概况

  (一)工程建设范围及任务

  按照国家批复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川省实施方案》,全省天保工程实施范围包括174个县(市、区)、22个国有重点森工企业、3户木材水运企业、3户林业筑路企业以及卧龙、唐家河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期为11年(2000~2010年)。工程建设任务为:全面停止工程区内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对工程区内的28851万亩森林进行有效管护;公益林建设524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758万亩,飞播造林2148万亩,封山育林1337万亩;妥善分流安置富余职工,解决好离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工程规划总投资为148.0314亿元,其中:中央投入118.4251亿元,地方投入29.6063亿元。

  (二)工程进展情况

  1、森林管护情况

  截止2007年底,全省落实森林管护面积3.23亿亩,是国家森林管护计划2.88亿亩的112%;自工程启动以来,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乱征滥占林地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森林病虫害成灾率连续10年控制在0.3‰以下,远低于5‰控制指标;森林火灾损失率0.2‰以下,远低于1‰的控制指标。通过森林管护,使长江上游最大一片水源涵养林保存下来,保护了人类极其珍贵的自然遗产。

  2、森林植被恢复情况

  截止2007年底,全省累计营造公益林644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455万亩,飞播造林1066万亩,封山育林3928万亩;完成森林抚育870万亩次,人工促进天然更新44万亩。

  3、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情况

  截止2007年底,工程区富余人员由91390人降低至50097人,减少45%;一次性安置富余人员15546名,是国家一次性安置计划5000人的311%;2007年底全省5万多名富余人员通过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种苗工程、林下资源开发等渠道,得到了妥善安置。

  4、“五大”保险落实情况

  截止2007年底,工程区11万多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纳入了省和地方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四项”保险得到了全面落实,工程区林业职工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建成。

  5、森工企业改制情况

  我省森工体制改革工作按照“一剥二分三转”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 2005年—2007年间省财政落实剥离资金2188万元,全面剥离了森工企业所办学校19所、医院24所,安置医务和教职人员1000余人;2008年,按照中央的要求,将森工企业所属的森林公安机构全面剥离,纳入属地林业主管部门统筹整合。

  6、解决森工遗留问题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2200万元,在5年内解决重点森工企业拖欠的退休人员医疗费问题。同时,确定重点森工企业拖欠退休人员2005年以前统筹项目外费用问题由三州三市政府自筹资金,在3-5年内分期解决。从2005年起,三州三市政府积极筹集资金,每年达5000多万元,解决了重点森工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外费用拖欠问题。

  7、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截止2007年底,全省完成天保工程中央投资154.66亿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59.57亿元,基本建设投资49.42亿元,中央转移地方财政减收补助45.67亿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2.37亿元。国家下达森工企业豁免银行债务计划9.96亿元,到2006年底已豁免银行债务1.64亿元;世行贷款总额4.69亿元,已免除1.28亿元,挂帐停息3.66亿元。

  二、工程建设成效

  天保工程的实施,使长江上游最大一片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大批宜林荒山绿起来,标志着我省林业进入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阶段,砍树人转变为种树人、护林人,天然林采伐区转变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林区“木头财政”逐步转变为多元性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认真贯彻实施。

  实践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天保工程的决策,符合我省实际,得到了我省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中央领导充分肯定了四川实施两大工程“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绩显著”,对我省生态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2007年天保工程纳入省委、省政府“十大惠民行动”和“富民安康工程”,2008年又纳入了“四川省民生工程”。天保工程实施十年来,为改善生态环境、维护长江流域国土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生态四川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实施天保工程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全省森林面积由工程实施之初的1172万公顷上升到1516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由14.65亿立方米增加到16.7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24.23%提高到2007年的31.27%。全省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年消耗量由“九五”期的1700多万立方米减少到“十五”期的650多万立方米,“十一五”期的1200多万立方米,十年来累计减少天然林资源消耗9000多万立方米,按天然林蓄积168 立方米/ 公顷测算,相当于少采伐天然林57万多公顷,以天然林价值计算,如果砍光后再更新,要在同类地区培育同样数量和质量的森林资源,需要投资900多亿元,相当于1998—2007年国家投入天保工程建设资金155亿元的5倍多。

  二是改善了生态环境,保护了生物多样性。2007年度天保工程生态效益定点监测表明:全省5万多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控制,2007年减少土壤侵蚀量9338万吨、涵养水源量713亿吨、固定碳量6923万吨、释放氧气14641万吨、提供空气负离子126777万亿个,森林提供的保育土壤、涵养水源、固碳制氧、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森林游憩等功能的价值总计11439亿元。水土流失减少,输入江河及三峡库区的泥沙量也大幅度下降,整个长江干流从上游到下游,泥沙含量下降幅度在32%—78%。全省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等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由实施初的46个增加到117个,保护面积由2.8万km2上升到7.5万km2,占幅员面积的比例由5.8%提高到15.5%,形成了类型多样、价值极高的保护网络体系,90%以上的珍稀物种和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为国家未来发展贮存了生物基因和战略资源。

  三是促进了林区经济结构调整,增加了林农收入。天保工程投资增加了农民劳务收入,推动了生态旅游、干果、木本药材、竹业、生物质能源林等特色林业产业的发展,加快了多元化生态经济发展的步伐,改变了天保工程实施前林业“木头产业”和重点林区县“木头财政”局面。2007年,全省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691亿元,是1997年81.5亿元的8倍多;一、二、三产业比例更趋合理,调整到40:36:24;农民从林业上获得人均纯收入406元,比2000年的126元增长160%。以森林生态旅游为主的阿坝州2007年实现旅游总收入74.4亿元,是实施天保工程前一年1997年4.8亿元的15倍多。

  四是富余人员得到了较好安置。实施天保工程后,国家、地方、集体等“几把斧头”砍树的历史结束。通过从事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种苗工程及林下资源开发、一次性安置等渠道,工程区职工人数由工程实施之初的91390人减少到2007年底的48510人,减少47%;一次性安置富余人员15546名,是国家一次性安置计划5000人的311%;11万多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纳入了省和地方养老保险范围,建立了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四项”保险,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五是提高了社会生态文明程度。优美和谐的自然环境,是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枢纽,也是提高社会生态文明程度的基础。我省通过实施天保等林业重点工程,自然面貌发生显著变化,昔日的荒山秃岭,如今变得山青水秀,改善了人们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取得了丰硕成果,社会生态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热爱自然、创建绿色家园、保护珍稀动植物等理念深入人心。

  六是扩大了国际影响。我省实施天保工程,引起了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欧盟、全球环境基金会、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政府,多次派员到我省考察,先后向我省提供赠款及援助,用于天然林保护、社区发展、保护区管理和人工林营造。这些项目的实施,加快了我省林业对外开放的步伐,扩大了生态环境建设的社会影响。

  三、工程建设举措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确定科学的工作思路。根据我省林区的特殊情况,天保工程启动之初,省里就提出了“停、造、转、保”的工作思路。停,即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对现有森林依法管护;造,即营造生态公益林,提高森林覆盖率;转,即对工程实施单位在职职工实行转产分流,变砍树人为种树人、护林人;保,即将工程实施单位在职与离退休人员纳入省级和地方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确保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十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思路是正确的。

  二是实行分级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国家关于天保工程实行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省林业厅与各市(州)林业局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推行“双线”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工程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市(州)。各市(州)、县(市、区)、乡(镇)政府也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实行分级负责,使工程建设做到了领导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

  三是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工程运行机制。在工程实施中,各地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如部门协作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防火“两项制度”、基础工作评比制、检查验收制、执法监察制、工程考核制等,有力地促进了天保工程顺利实施。

  四是坚持科技兴林,提高工程建设总体水平。为充分发挥科技在工程建设中的支撑、引领、突破和带动作用。一是开展天保工程生态效益监测,用科学数据反映工程建设成效。二是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从省到各工程实施单位,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工程区,开展科技帮扶活动,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的攻关研究。省里先后安排了40多项科研项目,重点在困难地带造林技术、生物能源基地营建、稳定高效多功能森林生态系统建设等方面组织攻关研究。

  五是坚持依法治林,推动工程管理法制化、制度化。天保工程启动不久,省人大作出了停止天然林采伐的决议,颁布了《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把天保工程实施纳入了法制轨道。省纪委、省监察厅出台了《违反天保工程政策法规的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在工程管理中,四川根据工程管理需要制定了天保工程管理办法、公益林建设作业设计办法、工程检查验收办法等一整套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在工程实施中,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实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追究制、造林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工程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建设生态文明给天保工程建设带来了新机遇,为此,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天保工程十周年为契机,全面总结我省天保工程建设成就和经验,广泛宣传天保工程取得的显著成效,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科学谋划天保工程接续政策,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一要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成效。按照国家林业局“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和对公益林建设的管理力度,坚持依法治林,为推进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二要加快天保工程后续产业发展。以天保工程为依托,积极争取国家林业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加快天保工程区林果业、竹产业、畜牧业、生态旅游业等的发展,加快培育工程区新的经济增长点,使天保工程后续产业步入多元化经济发展的快车道。

  三要积极谋划天保工程接续政策。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谋划天保工程在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植被恢复和森林经营、社会保障、国有林管理体制改革、森工企业改革、后续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接续政策,努力争取国家继续实施天保工程。

  四要推进改革创新,健全运行机制。要认真总结现有管理机制,深化改革,进一步创新并健全部门协作机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报帐制、奖惩制和森林管护机制等工程建设运行机制,促进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全面达到国家要求,实现天保工程区可持续健康发展。

  再次谢谢新闻界的朋友们!

 

 
[责任编辑:朱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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