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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庆:北京奥运会媒体公关与城市形象塑造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www.scio.gov.cn | 发布:2009-08-07 | 来源: | 作者:


  四、北京奥运会媒体公关留下的宝贵经验
  奥运会带给中国、带给北京的荣誉是至高无尚的,其中媒体公关工作功不可没。总结北京奥运的媒体公关工作,以下几条经验值得我们倍加珍惜:
  ——坚持开放透明。做好媒体公关工作,引导媒体做出更多客观准确报道,最重要的一条是开放透明。去年以来,我们经历的几次重大事件和活动,包括拉萨“3?14”事件、“5?12”汶川大地震、北京奥运会、乌鲁木齐“7?5”事件,新闻处理方面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要开放透明,而不是封闭。只有开放透明,才能使外界了解事实真相,才能减少造谣和污蔑,才能使歪曲性报道失去市场。在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在中外关系已经并正在发生历史性变化的当代,以开放的精神解决舆论引导工作,是大势所趋。
  ——把握新闻传播规律。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们更加善于把握新闻传播规律,从新闻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出发做好报道工作。总结北京奥运会媒体公关工作经验,其中重要一条就是要把握新闻传播规律,掌握现代传播技术。我们要创新思想、创新观念、创新体制、创新方法,掌握现代传播理念,运用现代传播手段,打造权威信息发布平台,构建现代传播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作用,不断提高媒体的国际传播能力,增强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坚持善待媒体。北京奥运会的经验再一次表明,善待媒体可以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事实说明,除个别别有用心的媒体外,大多数媒体是为完成采访任务、提高媒体影响力和公信力而参与报道的。境外媒体在采访中提出一些敏感问题,有时甚至刁难采访对象,正是其职业特点的表现。要坚持善待媒体的原则,不断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和水平,与记者交朋友,提供采访便利。
  ——讲究方式方法。与境外媒体打交道,要十分注意策略和手法。要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以免上当受骗,为人所用。对于个别对中国有成见的媒体的恶意炒作,要分清哪些是“长矛”——对中国怀有敌意,哪些是“鱼钩”——只是具体问题的纠缠。对于“长矛”,如北京奥运会上个别媒体恶炒的所谓人权、新闻自由等,要通过正当形式坚决反击,同时也要把握好度,做到斗而不破。对于纠缠个别具体问题的媒体,要冷静处理,避免与其正面交锋,防止负面消息扩大化。
  关于北京奥运会与城市形象塑造的关系,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话题。在这里我只是做了些简要分析,算是抛砖引玉,不当之处,尚请各位领导和同志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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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颖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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