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为网购开门纳谏 “开放”引支持者过半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www.scio.gov.cn | 发布:2010-04-07 | 来源: | 作者:

淘宝网首席财务官张勇
“这份征求意见稿,表明国家对于电子商务的高度关注,立法体现了政府对网购发展的支持和鼓励的态度。”昨日,淘宝网首席财务官张勇表示。
4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研究起草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对电子商务网络购物行业制定法律法规。
《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
市场“逼”政府立法
中国电子商务爆棚式增长是推动政府立法的首要动力。来自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的调查,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占全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量的接近2%。
“上网购物已经成为中国主流人群的主流生活方式。”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委会副主任梁春晓分析,同时还解决就业问题。来自国际著名咨询公司IDC报告显示,光在淘宝网上,2009年就有超过80万人通过开网店解决了就业问题。此外,还带来快递物流、客服等230万个间接就业机会。
为此,政府开始关注网络购物市场,并加快对该领域的立法。一直关注政府行业立法的企业家胡子敬说:“值得一提的是,从闭门造车到开门纳谏,政府此次征求意见有利于充分吸纳民意和表达民意。”
“开放”引支持者过半
“这是第一次支持者过半。”梁春晓表示,“对于这份工商总局的征求意见稿,网络上响应者的数量超过反对者。这表明工商总局的做法深得市场和消费者拥护。”
然而,仅仅是在一年多之前,针对相关立法准备工作进行的另外一轮网络投票过程中,反对者超过80%,支持的声音不足两成。
“这种转变,最显著的动因是,工商总局采取的开放立法、开门纳谏的方式正是整个网络购物市场所期待的。”张勇表示,“淘宝网当然十分支持。”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司副司长黎晓宽明确表示,工商总局将出台举措对网络交易进行监管,目前内部已确立三条原则确保让网购健康发展。这三条原则包括:首先确立网店管理的任务是保护其良性发展,而非为其增加负担;其次,将着手建立网络交易诚信体系;最后,将加大网络交易维权力度。
在新浪的在线调研中,认为工商部门此次立法产生“积极影响”的网民逼近45%。
“围绕这个征求意见稿,国家工商总局前后和淘宝公司充分沟通了很多次。”张勇透露,“目前的意见稿中可能还有一些执行上的难处,淘宝网会在稍后在具体执行层面上和总局继续磋商。”
责任编辑: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