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我国数量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5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郑昕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坚持把推进管理创新、提升企业整体素质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基础,坚持把完善服务体系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中小企业提供了50%以上的税收,创造了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完成了70%以上的发明专利,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
郑昕表示,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是最大的民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形成了一部法律和四个国务院文件为主的法律政策体系。
一部法律是,2002年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四个文件是,2005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36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国务院文件。2009年,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发36号文件)。2010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民间投资36条)。2012年,针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国发14号文件)。
这四个文件,根据新形势依次推出,政策不断深化,分别从推进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帮助中小企业渡过危机难关,鼓励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以及扶助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做出部署,提出要求,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副司长许科敏表示,针对中小企业税费负担重的问题,国家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比如说进一步扩大“营改增”的试点范围,2013年全年减轻了企业税负1200亿元,其中受惠的主体对象是中小企业。我们对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暂时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惠及600万户小微企业。最近,为了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国务院又决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这项政策从2009年的3万元提高到2012年的6万元,现在又进一步提高到10万元,这也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