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国新办举行深化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风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在回答记者时表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更强调不同所有制形式的融合发展。
《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强调这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是我们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也是改革的一大亮点。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指在同一个经济组织当中,不同所有制产权主体多元投资、交叉持股、融合发展的经济形式。应该说,这是实践探索的一个结果,这是一种富有效率和活力的资本组织形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能够充分发挥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的各自优势,激发各种所有制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
连维良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增强竞争力;也有利于民营资本更顺利地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公用事业等领域,扩展发展空间;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各扬所长,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可以说,能够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
有利于促进企业建立真正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各种资本形式优化重组,优化资本配置,放大资本效益。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在新的形势下探索公有制经济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一个重要成果。这与以前我们讲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应该是一脉相承的,但同时又有创新和突破。过去我们讲各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更强调不同所有制经济自我发展,强调相互之间不排斥、相互促进。现在讲混合所有制经济则更强调不同所有制形式之间直接结合、交叉持股、融合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