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企业年检制度改为报告制度,如何操作?怎样克服检查的随意性,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11月7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说,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企业,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
年报制度是一项新的制度,目的是突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服务作用,强化企业的自律和社会监督。与过去的年检制度相比较,这个制度一方面方便企业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另一方面,使社会各方面便于了解企业的情况,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的共治。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具体的操作办法,在具体的操作办法当中再进一步明确。
张茅表示,对于全国5800万的市场主体,运用传统办法无法对每个企业进行检查,企业的抽查也不是随意的。也不能说是工商部门或其他部门想查谁就查谁、想罚谁就罚谁,想罚多少就罚多少,这种现象要从根本上进行改变。我想这个抽查可能有两个原则,一个是根据企业的信用信息,有的企业信用非常好,当然通过社会评估,那就可以减少对这些企业的抽查。我到义乌的商品市场去看,由消费者打分,有的企业是五星,有些是四星。我觉得对星级信用比较高的企业,就可以减少抽查。
张茅表示,随机抽样制定规则,运用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每个企业都会随时面临被抽查的可能,但是我们抽查要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如何进行随机抽查,减少我们主观的随意性,随机轮到谁抽查,就要深入全面地进行研究,一旦出现问题,需要进行惩戒,出现大的问题,就要使企业付出高额的成本,这样建立一个科学的、有效的、公平公正的抽查制度。这也是我们在这次改革中面临的问题,我们也在研究这方面具体要采取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