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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许可审批”作为历史概念将全部终结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5-05-12   来源:国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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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8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审改办新闻发言人李章泽对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讨论部门非行政意义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作了介绍。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简而言之,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一种管理行为。

  那么,什么是非行政许可呢?200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使用了非行政许可这个名称。当时所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主要是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政府部门通过部门规章、红头文件等形式,先后设定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与行政许可相比,这些非行政许可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设立的依据层次比较低;二是设立的程序不规范、不严格。比较普遍的情况是,部门走走内部程序,发个红头文件,就搞了个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在这种情况下,“非行政许可”越来越成为面目不清的“灰色地带”,大量边减边增的行政审批事项就是从这个“灰色地带”冒出来的。这类事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却具有行政许可性质。

  2014年国务院专门印发《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对各部门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分类处理,分步实施。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453项,经过全面清理,取消58项,新设行政许可20项,占比约4%,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84项,占比约19%,调整为其他权力并进一步改革的91项,占比约20%,至此,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历史概念将全部终结。今后,任何部门或单位都不得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之外,设定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

[责任编辑:刘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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