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89次常务会原则通过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稿,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具体措施。4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表示,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是中国积极就业政策的完善,也是创业扶持政策的创新,是中国积极就业政策的4.0版。
什么意思我稍微介绍一下,中国积极就业政策是2002年开始出台的,2002年9月当时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请注意这里面的措词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这个文件是确定中国积极就业政策的框架,我认为可以说是中国积极就业政策的1.0版,2.0版是指从2002年到2005年,意见是“就业再就业工作”; 3.0版,是 2007年中国颁布了首部《就业促进法》,把积极就业政策许多内容上升为法律。2008年的时候叫“促进就业”,更加突出了就业。
这次准备出台的文件,把就业和创业结合在一起,就是说更加有效的是把就业和创业结合在一起。实际上,在这之前我们的就业方针已经有所变化,过去的就业方针是三句话,叫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十八大在后面加了五个字,叫“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如何鼓励创业呢?新一届政府提出要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个新引擎,如何来把这个新引擎打造好,需要一整套的政策,所以在这个文件里面特别强调了这个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