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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关键词:体制创新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3-02-01   来源:国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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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十年把农业作为主题,去年关键词是科技创新,今年则是体制创新。在今天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农业补贴要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 

    从200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对农业生产进行直接补贴,当时提的是三项补贴,叫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后来增加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和政策。已经补给农民的,要继续补给他。新增的部分,要更多地提供给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新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鼓励和支持他们的发展。

    今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这三种生产经营主体,将成为我们国家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对于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怎样解读一号文件提出要探索建立严格的准入和监管制度?

    陈锡文在回答记者时表示,工商企业进入农业,一方面已经是个基本事实,各地都有。另外一方面理论界、实际工作部门也都有不同的看法。对工商企业投资农业,从事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如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服务、耕种、机械化收获、农产品加工增值等)以及开发农村闲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自己没有能力开发的自然资源,应当鼓励和支持。

    但我们不主张在有限的耕地上工商企业以自己雄厚的资本实力去和弱小的农户争夺耕地的经营权。耕地应该更多的让愿意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农户经营,尤其是大田生产的农户经营。当然,一家一户不具备资金、技术上等条件、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如投资比较大的设施农业、规模化的养殖业,公司去做可能更好,但需明确具体的范围。

    坦率地说,有一些企业到农村租赁农民的土地,醉翁之意不在酒,租了地未免认真搞农业,而是在等待着有一天转变土地的性质搞非农产业。

    陈锡文表示,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民土地,对于农业发展、农产品供给不利。所以,要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投资于农业和农村,对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土地权益、改变土地所有权、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要加以制止。

    一些国家和地区在这一方面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农业部门现在正在抓紧制定这方面的准入门槛和监管办法。建立这套制度之后,无论对企业还是对农村的发展,都会有更加积极的意义。

[责任编辑:樊英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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