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对于如何处理好生育政策调整与法律衔接的问题,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在2016年1月1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所有些事情的处理都要依法依规。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生育政策的调整必然会产生法律衔接上的一些问题,如何处理好这些衔接的问题,必须坚持法治的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也就是2016年1月1号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决定,不能“翻烧饼”;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地方人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办法,依法妥善处理。
杨文庄表示,处理好衔接问题,由地方依法进行处理。总的想法和要求是,必须尊重法治,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
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明确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摆在重要位置,去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回答记者提问的过程中也明确强调,必须依法来完善我们国家的人口政策,所以所有这些事情的处理都要依法依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