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巴黎归来谈气变”中外媒体见面会,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介绍说,历经13天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圆满结束。经过各国努力达成了全面、均衡、有法律约束力的,适用于所有各方的巴黎协定,其中中国代表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这个协定当中还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这是基于历史责任,提出了还要继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各自能力和公平的原则,而且要考虑各国的国情。在这种情况之下,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根据自己的能力发展阶段来决定自己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又确定了不同于京都议定书的“自下而上”应对气候变化采取行动的减排模式。这种模式有很大的包容性,可以动员所有的国家采取行动。
解振华表示,去年中美发表了联合声明,公布了各自气候变化目标,带动全球186个国家提出了自己的自主贡献,这是一个动员所有的各方,具有包容性应对气候变化新模式。
既然明确了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就应该在协议当中的减缓、适应、资金、技术、透明度、力度问题都体现出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区分。这个会议为什么争议这么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个原则要不要坚持。坚持了这个原则,在具体的各个要素当中,是不是要体现出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由于历史责任、现阶段发展能力不同,应该采取不同的行动,体现不同的责任义务。
整个《协定》既动员了所有的各方,又考虑了各国不同的国情及诉求,最后大家都来采取行动,发展中国家最关心的资金问题,在会议成果当中都得到了体现。
在《决定》当中明确发达国家有义务,2020年之前拿出每年1000亿美金支持发展中国家,2020年之后还要在1000亿的基础之上继续扩大支持规模。应该说,整个协定既动员了所有的国家都来采取行动,又体现了区别,是一个公平合理,很包容的协定。所以我觉得这个协定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来说是里程碑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