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对于创新创业发展当中出现新的商业模式,新的业态。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6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司长綦成元表示,政府第一要包容新业态发展,第二要为这种新业态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我想政府应该有这么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要以开放的心态,包容新型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发展。
二是以积极的姿态支持新业态的发展。对于这样一种新业态未必政府一定要针对某一种业态支持,而是政府要针对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要为新型业态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在这种环境之下让新型业态去按照市场的运作规则优胜劣汰。
綦成元表示,当新的业态和传统的管理规定发生碰撞,要以法治理念引导新业态的发展,又要适时完善对相关新型业态,新的商业模式的保护、规范、监管,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我们也会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或者一些相关的管理办法,来起到既能够引导发展,又能在一个市场上公平竞争。还有一个群众安全的问题,既要发展新业态,还要把百姓各方面的需求、安全统筹兼顾。
对于短途交通、新能源交通等创新企业,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认为新技术的产生,特别是对于那些具有颠覆性创新产生的新技术,往往对现行的运行规则产生影响,这是正常的,政府持积极发展的态度。
总体来讲,我们持积极发展的态度,因为谁也阻挡不了技术进步,而是顺应这个进步做相应调整,除了要培育增长环境之外,其实相应的这些技术,像您提到短途交通、新能源交通,既然对节能减排有利,对改善城市污染、对环境有利的话,我们一定会引导它,同时也支持它。当然也包括约束和规范,使它能够和社会进步、技术进步并行,一起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