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7月24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消息: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到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进一步解释,参保人群患病后,经过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后,如果个人支付的费用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一定数额后,大病保险资金可以予以支付。大病保险资金来源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可以按照整个基金的比例来划,也可以按照一定的额度来划,参保人群在享受大病保险报销的时候,不需要个人再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