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财政部预算司司长李敬辉、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司长郜进兴介绍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组织专门力量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特点及各方面诉求进行了深入调研。有关部门和地区一致认为,出台必要的财税支持政策有利于解决长江经济带发展面临的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和突出问题,有利于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确保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战略意图。
为此,财政部会同沿江有关省市、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形成了《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一)完善财政投入和生态补偿机制,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包括更好发挥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作用;加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重点投向长江经济带;引导地方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二)支持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包括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推动支持长江经济带水利建设;支持连通重点区域的交通网建设;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力度。
(三)支持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主要是支持加快开放平台建设和推动贸易转型升级。
(四)支持加快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重点是支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支持长江经济带城乡融合发展,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包括推进新型城镇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
目前,《方案》已经上周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将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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