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8月21日消息: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此次出台的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减税的规模超过一千亿元。具体包括:一、将现行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提高到30万元,执行时间从2015年10月1日起至到2017年12月31日。 二、延长增值税和营业税免税优惠的执行期限。自2014年10月1日起,国家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由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到3万元,政策执行期限到2015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