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中外记者见面会,请5位基层法官围绕司法为民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关于执行难的问题,我们注意到最近这几年各级法院都在解决基本执行难,在这个过程中如何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安全感?
陈少华:
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很高兴首先来回答这个问题。解决执行难其实就是司法为民的过程。我们真正将老百姓的“纸上权利”(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合法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其实目的也就是要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切实推进执行工作作为重大部署。两年多来,各级法院攻坚克难,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大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进展。随着攻坚执行难大力向纵深推进,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一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依靠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我们的制度优势、政治优势,坚持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执行保障机制不畅、执行队伍力量不足、部分执行干警综合素质不高等问题,努力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的“四个基本”:即被执行人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外界干预执行等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得到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三是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强制性、信息化、规范化,“一性两化”得到进一步落实和提升。通过加大司法拘留,加强打击力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空间,通过拓展网络查控、失信联合惩戒、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提高查人找物能力,通过加大司法拍卖,提升财产变现和处置能力,通过流程节点公开,促进阳光执行。
四是强化执行规范化建设,强化依法依规执行、公正执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理念,深入开展执行理论研究,不断提高执行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谢谢。
陈海仪:
我接过陈局长的话举个例子,因为我是少年家事庭的法官,审理了很多家事案子,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我们的执行对于抚养费、抚育费和孩子的医疗纠纷方面得到赔偿款,还有交通事故可能需要依治的一些费用,我们是有专项行动、绿色通道,让他们可以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补偿款。这个事情我们的当事人知道了以后,其实对家事案件的调解也非常的有效。我审了一件案子,是一个同居案件,男方就不想给非婚生的孩子抚养费,我们在案件调解的过程中就明确告诉他,如果你失信不去执行的话,你有可能被拘留,你有可能被限制出行、出境,有可能被限制高消费。当事人一听,就觉得这个孩子是自己的,毕竟抚养费是要给的,所以他就说陈法官你讲的好清楚,我愿意和对方调解。所以我们的执行就是要让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措施,能够让他的权益看得见、摸得着,诚信机制、诚信社会、诚信观念,就会深入人心。对于我们的案件审判、执行,这种社会的风气一旦深入人心的话,这个社会就能够做到生机勃勃,井然有序。
陈昶屹:
因为我也是来自基层法院,跟陈局长是一样的;我来自海淀法院,我也想跟各位中外媒体的朋友们介绍一下海淀法院在执行工作的一些基本做法。决胜执行难是全法院系统对我们国家和人民做出的一项庄严承诺,是一场一定要打赢,一定能打赢的硬仗。对于这样一场硬仗,我们海淀法院实际上是整个全国决胜执行难工作的一个缩影,我跟大家讲一下我们的一些具体做法:第一点,我们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来推动裁判文书确定的结果(义务)得到全面的执行。我们海淀法院与公安机关,还有银行,还有不动产的登记中心等机构建立了联动机制,这些机构也跟法院开通了绿色通道。让我们在查人找物方面更加精准、更加高效。我有两个数据可以说明这个问题——从2017年到现在,我们海淀法院已经依法拘留了拒执人员286人,而执行标的总额更是高达20亿元。同时我们注重执行工作的新闻宣传,在各大媒体都发布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而且对失信的执行线索进行悬赏,而且还发布了大量的执行案例进行新闻宣传。
第二,我们勇于创新,用信息化的手段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诉讼,接近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去年在海淀法院,在北京市法院系统率先上线了微信小程序,叫“海淀法院审判执行联络平台”,而且还开通了“微信自动立案”这样一个平台,让老百姓不再每次要长途奔波,而是可以通过手机的方式直接在微信上执行立案,联络法官,可以提供财产线索,而且还可以投诉举报。
第三,以勇于创新的精神,用机制改革来规范执行的公权力。海淀法院借助自行开发执行精细化管理系统。海淀法院做到了对不动产、银行存款、车辆信息这些财产线索可以一键跨库查询,对于执行法官办理的成百上千件案件、财产情况都可以一目了然,尤其是对于发放案款这种关键性的环节,已经能够实现在系统内全程自动留痕。所以决胜执行难这个问题,我们全国的法官一定会言必行、行必果,也请各位中外媒体的朋友们拭目以待。谢谢。
姜颖:
我没有从事过执行工作,但是我一直很关注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在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中,执行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停止侵权的执行难,还有一个是损害赔偿的执行难。损害赔偿的执行问题前面几位法官都谈到了,我就谈一下对于停止侵权的执行到底怎么解决。停止侵权,确实执行机构执行很困难,因为执行法官不可能每天盯住被告企业,看他是不是还实施侵权行为。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除了权利人申请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采取一些强制措施,比如说罚款、拘留的措施以外,他还可以走另外一个侵权的诉讼途径,就是他可以针对被告的重复侵权行为另外再提起一个侵权诉讼,在后案的诉讼过程当中,法官是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他重复侵权的行为采取惩罚性的赔偿措施,比如说我们在一起商标的侵权案件里,前案已经判决被告要求他停止侵权,赔偿20万元,但是他拒不停止侵权,当这个权利人再次提起诉讼的时候,法官就对他进行了惩罚性赔偿,原来赔偿20万,在第二起案件里是判决他赔偿60万元的损害赔偿数额,所以这个也起到了非常好的警示和惩罚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