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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情况发布会 北京电视台记者提问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6-07-07   来源:国新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6年7月7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胡祖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局长张汉东介绍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北京电视台记者:
  现在一些新老业态间的竞争可以说非常白热化,比如传统零售业和网购的竞争,以及出租车业和网约车竞争,对于这些新业态,我们在评定竞争是否公平时有一个怎样的标准或者原则?谢谢。

  胡祖才:
  实际上你的问题从市场来讲就是怎么鼓励创新的问题,因为这些新业态、新经济都是创新的成果。当然,也有新技术的进步,特别是互联网深度融合以后创造出来的新业态、新的商业模式。我刚才讲了,我们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实际是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我们都知道,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只有公平竞争,市场机制才能有效,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才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才能有效地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国务院去年印发了一个很重要的文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非常强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通过结构性改革体制性创新,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各种制度束缚,实际是要消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同时又指出,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环境,要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统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胡祖才:
  这就表明,建立公平市场竞争制度有利于市场创新活力的激发,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更好的市场环境,公平审查制度对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是有利的。相反,现在经济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市场上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这也是这次出台公平竞争制度的一个大背景,应该说出台这个文件正逢其时。公平竞争制度出台后,对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提供了制度性的安排,对市场主体的创新是一个激发。

  刚才讲到具体的业态,我觉得还是要按照公平竞争制度审查当中的标准来判别,我们要按照“四个方面”、“18个不得”具体进行分析评估,看哪些政策是妨碍的,要用标准来判别,不能用直观的感觉,要有科学的标准,这次《意见》也给出了具体的标准。对具体的情况,我们要根据标准来深入科学地评估,最后确定,然后采取相关的措施。

  总的讲,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创新创业是利好,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也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具体哪些政策措施妨碍竞争和创新,要进一步按照标准具体进行分析评估,然后根据情况,该纠正的纠正,这样公平审查制度就发挥了作用,我们的制度也就逐步建立起来了。谢谢。

[责任编辑:刘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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