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设立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50名优秀奖和若干组织奖并颁发证书、奖金和纪念品。国庆节前,获奖作品将有选择地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站上刊登并结集出版。10月中旬,在北京举行颁奖会。
关于在新闻战线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京专业报、行业报:
为推动新闻战线进一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学习教育活动,经中宣部批准,"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自6月下旬起至8月底,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围绕"增强政治素质 提升职业道德"的主题,在新闻战线开展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宗旨
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新闻事业的繁荣发展和新闻队伍的良好风貌,激发新闻工作者提高从事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增强投身新闻事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推动新闻队伍健康发展。
二、主办单位
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
三、征文对象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期刊、通讯社,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由新闻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中从事新闻工作的从业人员。
四、 内容和要求
围绕"增强政治素质 提升职业道德"的主题,结合记录新中国伟大历史进程的新闻采编实践,谈心得体会,观点正确,内容真实,生动鲜活,字数不超过3000字,体裁不限。
五、 征文组织和报送要求
1.征文活动是新闻战线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各地各单位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抓手,各地、各单位"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地、本单位的征文评选推荐活动。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征文活动办公室将设立组织奖进行表彰奖励。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地区的征文活动并进行初评,选出10篇优秀作品报送"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开设征文专栏,刊登优秀征文作品。
3.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本单位的征文活动并进行初评,选出8篇优秀作品报送"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本单位"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园地,刊登优秀征文作品。
4.专业报、行业报各选出2篇征文,报送"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征文报送将统一格式(附件),分为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电子文本请发:xzg60zw@163.com(新中国60征文),征文稿件一律用A4纸复印,一式3套,寄征文办公室,报送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六、 奖励及成果
1.征文活动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中央新闻单位和各省区市推荐的征文作品进行评选。征文设立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组织奖。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一等奖每人3000元,二等奖每人2000元,三等奖每人1000元;优秀奖50名,分别颁发证书和纪念品;组织奖5名,由主办单位颁发奖金和纪念杯。
2.在国庆节前,获奖作品将有选择地在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华新闻报、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中国网、中国记协网("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网)、《中国记者》、《新闻战线》等媒体上刊登。
3.10月中旬在北京举行征文颁奖会。
4.获奖征文将结集成册,作为"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推荐阅读书目,并向社会公开发行。
七、征文办公室联系办法和征文邮寄地址
联系人:沈毅兵 曹燕
电 话:010-58262778、58262861
自动传真:010-58262771
地 址:北京珠市口东大街7号(中国记协内)
邮 编:100062
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文办公室)
2009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