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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稀土出口管制措施符合WTO规则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2-04-25   来源:   作者:

发布会准备现场(国新网 王湛摄影)

    2012年4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12年一季度全国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对美欧日向WTO就中国的稀土出口管制措施提起磋商请求提问。工信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表示,世贸组织提供了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一个场所,我们尊重世贸组织解决争端的机制。我们的态度是积极应诉,希望让相关方面了解到我们加强稀土等原材料的出口管理的必要性和意义,不这么做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

    朱宏任指出,我国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完全是出于保护资源、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配额和关税措施是综合措施的一部分,我国对稀土开采、生产、环保等环节也都采取了同步的管理措施,这是符合WTO规则的。对此,我还要强调三个观点:

    第一,没有规则和管理的无序开发稀土造成环境的极大破坏。稀土矿多为多种金属的共伴生矿,生产1吨稀土氧化物要消耗7吨左右的强酸,开采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氨氮、重金属等污染物,冶炼分离过程中产生大量有毒的气体、废水、放射性废渣等污染物。

    第二,开展稀土专项整治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稀土的开采、生产和经营秩序,在充分考虑到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确保稀土资源和产品的有效供应。

    第三,中国愿意与世界各国开展稀土技术合作。美国、日本、欧盟在环境治理、废旧产品回收、高端应用技术研发等领域拥有大量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中国欢迎与国外具有资金技术实力的先进企业,在环保、稀土废旧产品回收、替代产品研发等领域加强沟通、合作和交流,共同促进稀土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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