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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建明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0-03-24   来源:北方网   作者:

  [童建明] 2008年检察机关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了非常突出的位置,加大了工作力度。突出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始终把斗争的矛头重点指向这些大案要案,去年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一共是33000多件,其中大案就有20800多件,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有2600多人,当然在查办这些大案要案的同时也重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一些贪污贿赂小案,这些小案虽然数额小,但是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很坏。[03-11 09:53]

  [童建明]通过开展这三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了一批城镇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查办了一批贪污、挪用、私分涉农资金的犯罪案件,查办了一批非法批准征用土地、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安全生产监管渎职等方面的犯罪案件。三是着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就是运用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对于职务犯罪的发案规律、特点比较了解,对于犯罪人的思想演变过程比较了解,来分析一些行业和领域,特别是一些犯罪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的规律和特点,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向有关行业和领域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他们完善制度。还通过一些警示教育,举办展览等形式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起到了比较好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效果。[03-11 09:55]

  [主持人]近年来人民群众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反映还是比较多的,这是否说明我们的司法制度、机制、体制还存在漏洞?[03-11 09:56]

  [童建明]司法是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矛盾冲突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也可以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去年以来,检察机关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来抓,致力于保障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采取措施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以及刑法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也加大了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的力度,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曹检察长昨天报告当中列举了几个数字,包括检察机关对于侦查机关的立案监督,对于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于审判机关刑事审判的监督,对于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都比07年有较大上升。去年查办构成犯罪的司法人员有2600多人,这一方面说明检察机关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监督力度,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执法、司法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也是比较突出。这个和老百姓的感受是一致的。[03-11 10:00]

  [童建明]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特别是司法腐败,将导致社会公平正义防线的失守,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破坏也很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维护司法公正。至于说到司法制度机制和体制的问题,我想需要说两句话,一句话是我国的司法体制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的,也是具有优越性的。为什么这么讲?从大的方面来说,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一府两院”制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大监督。从宪法方面来讲,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干涉。宪法还规定,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这个都是宪法规定的重要原则。[03-11 10:04]

  [童建明]从具体制度看,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之间,嵌入一个以法律监督为宪法定位的检察院,并赋予检察院通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追捕,追捕就是发现案件,发现还是其他人需要追捕的进行追捕,还有追诉、抗诉,还有提出纠正违法意见,通过这些手段来纠正诉讼活动中发生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对执法人员贪赃枉法进行立案侦查。这样的制度设计说明,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的司法制度具备很强的自我纠错功能,诉讼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冤案错案,现有的制度功能只要作用发挥的好,是完全可以通过司法机关之间这种相互制约的关系,包括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得到纠正。这说明我们司法制度从总体上来看是先进的,是具有优越性的,也正是有了这样的司法制度,才得以有力的保障了我们国家三十年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03-11 10:08]

  [童建明]另一句话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日益增长,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工作机制,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在某些方面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司法能力与司法需求不适应,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与社会正义的公平要求不适应。所以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把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摆到了非常突出的位置。继2004年提出了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以后,2008年底又出台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个意见对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等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都进行了规划。相信通过这些改革措施的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功能和作用将会得到更好的发挥。[03-11 10:12]

  [主持人]宪法中明确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方面,检察机关将如何更好的发挥作用?[03-11 10:12]

  [童建明]维护司法公正工作是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责。应该说随着人民对于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的认识越来越明确,以及检察机关这几年确定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的深入贯彻,检察工作在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方面的作用也逐渐的突显出来了。但是离司法实践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高检院在去年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当中,通过深入的调研、剖析,认为检察机关确实还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03-11 10:17]

  [童建明]一个是增强监督意识,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宪法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承担起监督的职责,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正在研究制定一个重要文件,制定一个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这个文件对于检察机关全面加强对各个诉讼活动的监督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新的要求。第二是突出监督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03-11 10:19]

  [童建明]第三是要用好现有法律监督手段,提高法律监督的制约能力。特别是要用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追捕、追诉和抗诉这样一些手段,既要提高批捕逮捕的效率,又要确保批捕逮捕的质量;既要使有罪的人依法受到刑事追究,又要防止发生冤假错案,防止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既要维护人民法院裁判的严肃性,又要使那些有失公平的裁判得到及时纠正。第四要严肃查办司法人员的执法犯罪,清除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犯罪,因为司法人员犯罪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司法腐败危害非常大,一次不公正的审判胜过十次犯罪。[03-11 10:21]

  [童建明]检察机关要把查办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犯罪,作为事关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问题,要注意透过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去发现和查办这些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人员的职务犯罪,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也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由“软”变“硬”,保证司法队伍的纯洁。[03-11 10:22]

  [主持人]检察院系统自身的执法不严和腐败问题靠什么来监督?有什么样的制度保障?[03-11 10:23]

  [童建明]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何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这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对此,检察机关自身的态度是明确的,就是正人必先正己,监督者必须更自觉地接受监督,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新一届高检院党组更是把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从内外两个方面加强了对自身执法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监督制约。[03-11 10:24]

  [童建明]在接受外部监督方面,除了在诉讼程序上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律师的制约外,主要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民政协以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络工作办法,并两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等。与此同时,继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深化检务公开,广东、北京等地探索实行了“阳光检务”,增加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03-11 10:25]

  [童建明]在加强内部监督方面,颁布了《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在横向方面,实行职务犯罪的办案工作分工负责,在内设机构之间实现相互制约;完善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在纵向方面,发挥上级检察院的监督制约作用,对职务犯罪实行“双报备、双报批”制度;全面推行了检务督察制度,高检院和省级检察院普遍开展了检务督察工作,通过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加强对办案安全、办案纪律和检容检风等方面的监督。去年高检院先后派出多个督察组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地的61个检察院接待群众来访、公诉人出庭、警车警械枪支管理以及遵守检风检纪等情况开展了集中督察,就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向全国检察机关发出通报。全国各省级检察院也都组建了检务督察队伍,积极开展了督察活动。[03-11 10:26]

  [童建明]通过这些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应该说对保证检察权严格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提升也是一个重要举措。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制度,使检察权更好地在阳光下行使,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03-11 10:27]

  [主持人]去年,司法机关处理信访案件的压力很大,请问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努力?最高检是否还会采取某些措施来为信访工作创造便利的条件?[03-11 10:27]

  [童建明]解决好群众信访问题,是检察机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检察机关在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措施,如开设网上举报、申诉和信息查询系统,在一些重点乡镇设置联系点,推行下访巡访、预约接待,完善书面答复等,方便了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特别是开展了排查化解涉检重信重访专项活动努力在解决问题、息诉罢访上下功夫,在责任倒查上下功夫,在教育和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上下功夫,较好地推动了一些突出信访问题的解决。这里的重信重访是指那些来信或来访反映同一涉检问题三次以上仍没有息诉罢访的案件,对清理排查出的重信重访案件,明确包案领导、办案部门和承办人员,明确办案时限和结案要求,力求案结事了、息诉罢访。[03-11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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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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