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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www.scio.gov.cn | 发布:2012-08-07 | 来源:南方网 | 作者:

发布会现场

    主持人刘戈理: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日前,新修订的《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下称新《条例》)已经省人大审议通过,并于通过之日开始实施。为及时向社会通报《条例》出台的主要背景、修订的主要内容,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先生通报新《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在主席台就坐的还有,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林旭钿先生,省水利厅副厅长王建成先生,省水利厅副厅长王春海先生,省水利厅水政监察局局长黄华先生,他们将一并回答记者提问。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我是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刘戈理。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通报新《条例》有关情况;二是请记者朋友提问。发布会时间约40分钟。 首先请省水利厅黄柏青厅长通报新《条例》有关情况。2012-08-07 09:59:21

    黄柏青: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根据新闻发布会安排,我就新《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下称新《条例》)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作个简要介绍,同时通报水利系统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的情况。2012-08-07 10:04:36

    黄柏青:一、新《条例》出台的主要背景 河道采砂管理关系防洪、供水、航运和生态环境安全,关系国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2005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下称原《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我省第一部实行行政许可统一办理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原《条例》实施以来,我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从无序滥采到有序开采、从审批发证到公开招投标、从多头管理到统一管理”的转变。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省河砂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加上河砂开采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原来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客观要求,难以有效解决河道采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2012-08-07 10:04:40

    黄柏青:一是管理制度存在一定漏洞,迫切需要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河砂市场监管体系。由于原《条例》对在河道管理范围的运砂行为缺乏监管规定,致使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缺乏直接的法律依据。必须进一步建设完善河道采砂市场监管体系,除了直接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外,还应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河砂运输行为纳入监管范围,切断违法采砂的销路,维护正常的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二是部分内容与《行政强制法》规定不符,迫切需要通过修订以维持法制统一。原《条例》是在《行政强制法》颁布前实施的,其中对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及逾期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加收滞纳金等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规定,与《行政强制法》有关“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的规定不符,需及时修订。 三是对违法采砂行为处罚偏轻,迫切需要加大处罚和打击力度。如原《条例》规定的最高处罚额度是30万元,不能起到应有的威慑和打击效果。近年来,虽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严厉打击,但乱挖、滥采、超采河砂现象依然十分严重,打架斗殴事件时有发生,有些镇、村把河床违法发包给采砂户,收取高额承包费,乃至充当保护伞,有的地方甚至出现黑社会性质的“砂霸”,暴力抗法行为屡屡发生。只有通过立法加重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加大打击力度,才能对违法采砂者形成威慑。2012-08-07 10:04:42

    黄柏青:2007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修订《条例》列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项目。修订工作从2008年开始,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多次组织调研和修改完善。特别是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把打击非法河道采砂作为打击欺行霸市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对修订工作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今年5月和7月,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组织对修订送审稿进行审议。7月26日,修订草案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高票通过,并于通过之日起施行。2012-08-07 10:04:44

    黄柏青:二、新《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新《条例》从原《条例》的32条增加到35条,修订30余处,其中新增条款10条,不仅修订完善了相关条文,而且补充了多项重大制度,全面反映了河道采砂管理的实际需要,充分体现了“三打两建”的工作要求,针对性、可操作性都明显增强。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2012-08-07 10:09:07

    黄柏青(一)下放审批权限,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省政府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要求,把原属于由我厅审批发证的东江、西江、北江、韩江干流及其三角洲主干河道的河道采砂许可权全部下放,由河道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招标发证。同时规定上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年度开采计划,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招标发证,我厅对河砂实行计划开采,总量控制,维持河道采砂的动态平衡,以保障防洪安全。 (二)理顺管理体制,避免交叉管理。一是删除珠江河口采砂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发证的规定,有效解决与海洋部门的采砂管理职能交叉。二是为加强部门间分工协作,提高行政效能,增加交通、海洋与渔业部门作为河道采砂的协管部门。 2012-08-07 10:09:11

    黄柏青(三)明确规定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河砂开采权。河道采砂此前实行申请许可(即直接审批发证)和招标许可并存的“双轨”模式。经过多年的开采,河砂资源已成为紧缺资源,实践证明申请许可方式已不能客观反映河砂作为紧缺资源的市场价值,并可能成为个别地区的腐败温床。为此,新《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河道采砂许可由有许可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今后河道采砂一律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进行,实行阳光许可,不再采用申请许可方式,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四)调整收益分配,保障市县级采砂管理需要。鉴于河砂开采的区域大多地处河流中上游或者山区,当地经济欠发达而采砂管理任务重,经费较为困难的实际,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河道采砂管啊理费由有许可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取,按财政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主要用于河道维护、建设和管理”。采砂许可由市县通过招标确定,河砂资源出让收入也是一并缴纳到市县财政专户,今后省级财政不再收取河砂资源出让收入和采砂管理费,也不参与分成。利益下沉进一步强化地方管理的责任,也有利于保障执法和管理所需费用。2012-08-07 10:09:14

    黄柏青(五)完善管理制度,填补管理漏洞。一是增设河砂合法来源证明制度。新《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禁止装运非法开采的河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运输河砂应当持有河砂合法来源证明。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运输依法开采的河砂的,颁发许可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采砂现场及时发给河砂合法来源证明,并不得收取费用”。通过完善运输河砂必须提供河砂合法来源证明的法律制度,从控制非法运输河砂入手,有效切断非法采砂的运输和销售途径,达到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的目的。二是增设实行年度河砂开采计划制度。新《条例》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分级管理权限,根据划定的河砂可采区,编制年度河砂开采计划。年度河砂开采计划应当包括采砂具体地点、可采长度和宽度、可采砂量、作业方式、作业工具及其数量、规模控制等”。第十一条规定,有许可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年度河砂开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招标,以防止为增加河砂资源出让收入而竞相招标、随意扩大开采区域或者增加采砂数量等问题的发生。此外,新《条例》还完善了采砂监理、公告、夜间禁采等制度。2012-08-07 10:10:37

    黄柏青(六)健全执法机制,加大打击违法采砂力度。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要求适时组织联合执法。“三打”的经验证明,实行政府主导下的部门联合执法是查处违法采砂大案要案非常必要且十分有效的手段。新《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河道采砂执法所需经费,并根据采砂执法的实际,组织水利、国土资源、公安、交通、航道、海事、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联合执法,打击违法采砂行为,维护采砂管理秩序”。二是鼓励群众举报投诉,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群众举报和投诉非法采砂、运砂行为的电话、电子邮箱等。对查证属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举报人和投诉人给予相应奖励”。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无证采砂违法行为,对伪造、倒卖、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提高了处罚幅度;对造成水工程损坏、河势改变、水生态环境破坏、矿产资源破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对违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责任。新《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分别对违反河砂合法来源证明管理规定以及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与采砂人、运砂人串通,弄虚作假, 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措施,体现了违法必受追究的法治精神。2012-08-07 10:12:58

    黄柏青:除上述规定外,新《条例》还对个人家庭生活采砂、招标程序、航道整治过程中所采挖河砂的处理、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以及与《行政强制法》规定不一致的条文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或者修订。2012-08-07 10:13:01

    黄柏青:三、抓好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新《条例》是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打两建”决策部署的关键时刻出台的重要法规,是依法治水管水、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防洪安全的重要法律武器,也是深入开展打击非法河道采砂欺行霸市专项行动的法律保障,是“两建”的重要举措之一,意义十分重大。为更好的贯彻实施新《条例》,我们近期切实抓好如下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我厅决定8月底召开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长参加的贯彻落实新《条例》工作会议,就《条例》出台、背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进行宣讲,对贯彻实施新《条例》进行全面部署。二是认真组织宣传。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措施,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向采砂人和运砂人进行宣传,形成浓厚氛围,推动全社会遵守新《条例》,执行新《条例》。关于新《条例》的宣传工作,我们已研究制定专门的宣传方案。希望各新闻单位、各位记者朋友给予大力支持。三是认真组织实施。新《条例》自通过之日、即7月26日起已经开始施行,我们将及时部署,要求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新的规定,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尤其是把新《条例》作为推动“三打两建”工作的强大法律武器,把新的规定运用到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中,对违法采砂行为坚定不移地抓,毫不留情地打,推动河道采砂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2012-08-07 10:15:07

    黄柏青:四、关于水利系统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省“三打办”的统一部署,我厅组织全省水利系统扎实开展了以打击河道违法采砂为重点的“三打”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摸排出一批水事违法行为线索。各级水政执法人员走村串户,积极发动群众,明查暗访,展开“地毯式”地排查水事违法行为。目前我厅已分批向省“打欺”办上报重大案件线索,部分案件已经办结,部分正在核实处理。二是开展了联合执法,依法查处了一些违法采砂案件。如针对非法采砂及暴力抗法较为严重的西江非法采砂问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与当地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使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三是以“三打两建”为契机,推进制度建设。特别是完成了《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成为“以打促建”的最大成果。四是水政执法队伍经受了考验,加强了管理,提高了战斗力和执行力。2012-08-07 10:20:34

    黄柏青:在水利系统开展“三打两建”尤其是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是净化我省水利执法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广东省河道采砂条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水利系统“三打两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三打”行动伊始,我厅就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水利系统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厅最近增补两位厅领导班子成员为厅“三打两建”领导小组副组长,东江、西江、北江、韩江四个流域管理局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从各有关处室抽调人员,强化办案力量。计划8月中旬再召开一次全省水利系统“三打两建”工作会议进行再部署。 (二)明确打击重点,突破大案要案。以深挖违法采砂的线索为重点,进一步确定重大线索和目标案件。加强执法巡查密度,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打击各类违法采砂行为。加强合法标段监管,防止超采现象发生。加大对基层办理大要案的帮助和指导、协调。四个流域局结合实际组织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办一、两个大案。针对珠江河口非法占用滩地、围垦、兴建码头、违法采砂(泥)吹填问题比较突出的现象,由厅水政监察局牵头,各流域管理局参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与公安、海事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对查办的案件,进一步深挖保护伞,斩断利益链。2012-08-07 10:20:39

    黄柏青(三)加强跟踪督导,抓好领导包案。我厅决定近日组成7个工作组分片全面检查指导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三打”工作,必要时进行明查暗访。对现有的和以前已经处理的案件重新排查,加大对河道采砂“三超”(超时、超量、超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河砂开采的现场管理。强化全省河道采砂管理一盘棋意识,在做好省管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市、县管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各市水务部门开展“三打”的情况进行考核通报。根据排查的线索,结合厅领导对口联系的水利示范县建设,进一步扩大厅领导的包案范围和数量,确定厅领导相应的包案工作,做到“一个案件、一个领导、一个团队、一查到底”。 (四)坚持“打建结合”,健全长效机制。一是根据新《条例》,及时研究制定新的监管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权责明确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尽快建立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有效解决执法难的问题。三是建立健全约束监督制度,提高管理队伍整体素质。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这次新闻发布会,只是整个宣传方案确定的活动之一。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组织媒体对破获的一些案件进行跟案报道。同时,我们还将重点宣传个案和群众对“三打”的正面反映,重点向群众宣传哪些采砂合法、哪些采砂违法以及如何举报、怎样识别河砂和海砂等,加强群众监督。2012-08-07 10:20:41

    黄柏青:我介绍完了,谢谢各位,欢迎各位记者提问。2012-08-07 10: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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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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