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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首批4000吨冻肉收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www.scio.gov.cn | 发布:2012-09-12 | 来源: | 作者:
今年以来,安徽省生猪价格持续走低。为稳定生猪市场价格,保障猪肉市场平稳运行,5月25日,省商务厅与有关承储企业正式签订了省级储备冻肉收储合同,首次收储4000吨冻肉,储备期限为4个月。
按照优先考虑有冷库、具备屠宰能力且具有后续加工能力的企业,同时兼顾区域的原则,此次确定了宿州福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承担本轮省级冻猪肉储备任务。根据要求,承储企业自签订承储省级储备冻肉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冻肉储备的入库工作,预计6月11日前即可完成收储工作。承储企业收储的储备冻肉,由省财政根据核定的冷藏、损耗、加工装卸费用及占用资金利息和实际任务量给予一定的补贴。
据了解,为加强冻肉储备的日常监督,储备期内,省商务厅、财政厅将组织对承储企业开展不定期巡查。对发现承储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执行储备任务,擅自出库或动用冻肉储备的;弄虚作假、不配合检查工作的;存储品种、数量与下达的计划要求不符的,将采取扣减补贴费用直至取消其承储资格等。
收储的冻肉,必须是从省内规模化养殖企业收购生猪并屠宰加工成的白条肉或分割肉。生猪收购价不得低于省物价局发布的签订合同前一周全省平均生猪出场价。入库的冻肉应具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证明;实行专仓(专垛)储存、专人管理、专账记载和挂牌明示。储备冻肉必须挂标识卡,标注冻肉的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存期以及生产企业的名称等。承储企业完成收储数量后,应立即报请验收。在执行冻肉储备任务期间,承储企业必须保证承储冻肉数量真实、质量安全。如果出现应急情况需要动用时,有关部门将组织冻肉储备提前出库,供应市场。
(来源:黑龙江肉禽蛋信息)
责任编辑:樊英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