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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业厅五项措施保证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www.scio.gov.cn | 发布:2012-06-04 | 来源: | 作者:
为确保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真正落实,黑龙江省林业厅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要求,采取五项措施,抓好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印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二是要求各县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是把此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领导任职考核范围;四是签订落实目标责任制的责任状;五是是做好考核与检查工作,对责任状优秀单位进行奖励。
目前,黑龙江省各市(地)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工作已基本完成。
(黑龙江省林业厅)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