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回信留言

首页>国新专题>国新办举行中国林业在推动可持续发展中的进展等情况发布会>国新办新闻发布会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农民增收途径增加效益丰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www.scio.gov.cn | 发布:2012-06-04 | 来源: | 作者: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国新网 郭研摄影)

    2012年6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局印红副局长在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农民的增收途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直接增加农民的资产;二是可以通过转包、出租、抵押等形式流转获得资本,等于增加了农民获得资本的机会;三是通过木材林产品的收入直接增加农民的收入;四是通过非木质林产品增加收入,比如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等。另外,国家划定为生态公益林的林主能够从国家获得森林生态补偿的机会。

    印红强调,去年全国林下经济的产值已经达到2081.61亿元,参与的农户达到了5700万户。其中林下经济获得的种植业收入大概是1189亿元,林下养殖业是597亿元。另外是森林景观的利用,像森林旅游的收益是97.19亿元。林下产品的采集加工收益是197亿元。实际上林改县农民来自林下经济的收入是人均367元,大概占到林业收入的30.5%,这是我们去年统计的数据。总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发挥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