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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采集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标本须经批准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www.scio.gov.cn | 发布:2012-06-0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今天上午,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总工程师严旬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外国人来华进行一级或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标本采集,必须经过国家林业局的批准。

    针对去年7名美国人申请来华进行国家保护动物标本采集一事,严旬称接到申请后,国家林业局组织了专家进行论证,最后在两家代理机构跟7名美国人沟通以后,他们撤销了行政许可的申请。

    严旬表示,根据现行的法律,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如果想获得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标本,都要经过国家林业局批准。中国人想获取国家二级野生动物保护的标本,可以由省级主管部门来批准。外国人要申请二级的也需要国家林业局批准。如果还有外国人要来华进行不管是一级的还是二级的保护野生动物标本采集,都要经过国家林业局的批准。国家林业局接到申请之后,将开展科学论证,在科学家论证的基础上决定是许可还是不许可。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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