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扎实做好2012年工作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形势更为复杂严峻。世界经济下行风险明显加大,复苏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更加凸显。我国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经济平稳运行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中央支持福建力度不断加大,我省发展正处在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期。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贺信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作为,有效应对,务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而努力奋斗的总要求,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坚持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增长与调结构并重、控物价与保民生并行、扩内需与增外贸并进、抓改革与促稳定并举,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1%以上;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外贸出口增长10%,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不低于100亿美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6%。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2%,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度减排任务。这些预期目标考虑了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体现了速度与质量的统一、富民与强省的统一。在工作组织上,我们要结合福建实际,准确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稳”的基础上更多地着眼于“进”,将全省生产总值及城乡居民收入力争分别增长12.3%作为奋斗目标,攻坚克难,奋力前行,努力实现好中求快、又好又快发展。
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打好“五大战役”,保持跨越发展的强劲势头
进一步拓展领域和内涵。把农林水利、“四绿”工程、城镇美化、造福工程、饮水安全、防灾减灾、旅游、文化等领域的项目纳入战役实施范围。重点项目建设战役要着力改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强化重大项目带动效应,完成投资2760亿元以上,建成投产项目130个,新开工项目120个;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要突出培育重点产业集群,增强区域集聚效应,完成投资3800亿元以上,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投产400个、新开工600个;城市建设战役要重点抓好规划编制实施,加快综合交通、宜居综合体、市容市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300亿元,实施项目2000个;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要明晰发展定位,落实强镇扩权,发挥示范效应,完成投资950亿元,实施项目1700个;民生工程战役要结合实施社会事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集中投入316.2亿元,抓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5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全面推进“三维”项目。坚持“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宁可少一点也要实一点”,注重项目的科技含量、节能环保、产能规模、税收贡献,优选好项目。落实项目责任主体,创造落地条件,确保签约项目逐个落实到位。加大项目对接力度,密切与央企的战略合作,支持央企建设产业基地和园区,办好福建省珠三角民企项目对接洽谈会,进一步引进大型港澳台侨外企业,实现引进世界500强的新突破。
有效强化战役保障。深化政银企合作,落实与各金融机构总部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保持贷款增速、存贷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支持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和票据,拓宽融资渠道。集约节约用地,坚持遵循规划、有序释放、依法运作、注重效益,盘活存量土地,做好耕地占补平衡。推行模块化施工、标准化管理,做到质量、安全、投资、环保和廉政建设同步推进,打造阳光工程、安全工程、优质工程。
(二)抓龙头、铸链条,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促进制造业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要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传统优势产能,扩大高端先进产能,促进总量壮大、结构优化。强化品牌战略,实施百亿集团、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冶金、汽车、石化等重点行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突出产业配套、链条延伸、集聚发展,加快建设重点产业集群、千亿产业基地,合理布局石化、钢铁等重大项目,提高产业集中度。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在新型显示、LED、稀土及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生物医药、太阳能光伏及新型动力电池等领域取得突破,加快云计算技术的研发应用,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为先导性产业。推进“百项千亿”重点技改项目,加快“两化”深度融合,提高“数字福建”应用水平,形成传统产业新的竞争优势。积极帮扶中小企业,深入实施我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稳定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协调用工、开拓市场,做好煤电油运调度。
推动服务业提速提质。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出台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细则,加快实行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抓好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省级配套改革,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二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电子商务、工业设计、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物流业要抓好产业集聚区域的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建设,引进大型物流企业,加快成为新的主导产业。金融业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吸引各类金融机构来闽设点展业,扩大金融服务网点覆盖范围,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发展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加强民间借贷的引导,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加快成为新的支柱产业。三是大力发展旅游、商贸、餐饮、文娱、健身、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旅游业要突出“海峡旅游”品牌,整合重点景区和线路,提升旅游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成为新的主导产业。抓好中央商务区、金融街、商业街和城市综合体建设,壮大总部经济和城市服务经济。
着力发展海洋经济。抓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建设,打造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加快重要港湾资源整合和港口群发展,优化功能布局,有偿、有度、有序利用岸线、近岸海域和后方陆域资源。提升海洋渔业、船舶修造、海洋运输等海洋优势产业,培育海洋生物医药、邮轮游艇、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涉海现代服务业。实施“碧海银滩”工程,加强海洋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建设,推动形成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强化创新驱动和人才支撑。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强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引导,扶持发展创业投资,培育创新型企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完善产学研合作平台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鼓励创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拓展项目成果交易常年对接机制,加快建设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来闽设立研发机构、转化研发成果。集中力量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区域创新项目,突破一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完善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和产业人才高地建设政策,创新定期服务、短期服务、异地服务等人才使用模式。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完善技术、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实现人才在重点发展领域的集聚。
有效扩大消费和稳定物价。一是拓宽就业、创业、投资、社保、帮扶等增收渠道,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消费能力。二是推进城乡流通体系建设,提升一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商贸中心和便利店,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三是促进消费升级,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积极发展网络购物等新兴消费业态,支持发展消费信贷。四是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产品监管,继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坚决打击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五是努力稳定市场物价,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搞好重要商品产运销衔接,支持蔬菜、猪肉直供超市、社区、学校和企业,完善市场调控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违规收费和价格违法行为。
(三)夯实“三农”基础,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扶持粮食生产,实施新增6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统筹抓好粮食产、购、储、加、销,保障粮食安全。实施现代种业工程,大力发展精细农业、设施农业、高效生态农业和安全农业,增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提高农业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拓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一批高优农业示范基地,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完善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和交易平台,提高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水平。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鼓励科技人员到基层开展服务,促进农业“五新”进村入户,发挥农村“六大员”作用,大力培育新型农民。
全面加强现代水利建设。制定出台大水网规划,大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发挥省级水利投融资平台作用。开工建设一批水利重大骨干项目,加快平潭、古雷等重要区域引调水工程和北水南调跨区域调水工程前期工作,集中力量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着力在农田水利、大中型水库、防洪防潮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加快改变城乡环境面貌。集中力量实施“点”、“线”、“面”攻坚计划,重点抓好城乡社区整治和建设、公路和铁路沿线绿化美化、自行车和步行道系统建设、小流域治理等试点工作。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开展以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的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建设富有田园风光特色的美好家园。
培育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体。加快建设“大城关”、“大县城”,创造企业和项目运营的有利条件,打造特色化、品牌化的优势产业,壮大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落实土地增减挂钩、户籍改革、区划调整、“三旧”改造等政策,着力建设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旺镇和历史文化名镇。完善对口帮扶机制,深化山海协作,大力扶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集聚区、偏远山区、贫困地区、海岛、水库库区等加快发展。
高标准推进城市群建设。一是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以超前的眼光和先进的理念提升规划水平,抓好城市、景观和建筑设计,彰显特色和品位。严格实施监管,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推进城市老城保护和新区建设“双轮驱动”。老城区注重保护历史风貌,完善提升城市功能;新城区注重拉开城市框架,抓好组团建设。加快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市政公用设施,落实公交优先,着力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改进城市管理和服务。三是加快大都市区建设。推进厦门岛内外一体化和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实施交通通信、公共服务、要素市场、产业协作等领域的一批重大项目。支持福州城市“东扩南进、沿江向海”发展,建设马尾新城,构建福州大都市区,促进福莆宁连片发展。深化城市联盟,增强区域中心城市辐射能力。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一是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新增城镇就业6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开展紧缺工种、订单定岗培训,重点帮扶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着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二是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将2010年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3000元以下、有劳动能力的140万贫困人口列为扶贫开发帮扶到户的对象,抓好贫困户自立增收工程、扶贫搬迁造福工程和整村推进帮扶工程,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加强城乡困难家庭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待遇。
促进社会保障人人享有。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健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参保。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积极推行互助型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推进以公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好质量和进度,完善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和办法,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解决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学前儿童“入园难”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双高普九”进程。实施校车安全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继续建设校舍安全工程等项目。实施基础教育“百千万人才工程”和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三项计划。创新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实训基地建设,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抓好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强紧缺人才培养。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扶持发展老年教育、特殊教育和社区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促进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制定实施医改“十二五”规划,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扩大医疗资源,新增医疗机构床位8500张,加强县级医院、精神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建设,强化妇幼、儿科、康复、重症等薄弱专科。实现每个建制村均有一所达标卫生室,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加强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的培训和配备。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抓好厦门及9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行预约诊疗、优质护理等便民措施,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建设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发展老年体育,发挥老体协作用。做好城运会筹备工作,积极备战奥运会。
(五)加快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创闽台交流合作新局面
全面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创新通关制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口岸先行开放,增强特殊政策的放大效应。探索“五个共同”的具体形式,促进形成平潭与台湾岛内各县市互动合作新格局。发挥“促进平潭开放开发顾问团”作用,积极引进台湾战略投资者,推动台湾人士、机构和企业参与平潭开发建设和管理。抓好交通市政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引进高新技术、旅游和海洋产业项目,推进重大组团开发。推动设立平潭银行和产业基金,加快引进台湾金融机构。推进平潭“人才特区”建设,筹建平潭海洋大学,实施“四个一千”人才工程。建立机构精简、职能综合、结构扁平、运作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营造良好的营商、就业和生活环境。
密切对台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深入实施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取更多闽台合作项目列入后续协议。推进台商投资区等各类台湾产业园区建设,发挥闽台产业搭桥机制作用,促进信息、石化、机械、汽车、冷链物流等产业深度对接。推进厦门、福州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海峡股权交易所运作,推动设立闽台合资的海峡证券公司。发挥台湾农民创业园的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合办福建农民创业园。办好第四届海峡论坛,落实闽台乡镇对接计划,推动扩大赴台“个人游”实施范围。深化祖地文化、民俗文化交流,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加强科技、教育、人才等各领域合作。
(六)进一步增创改革开放新优势
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厦门综合配套改革,在建设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等方面率先试验。支持莆田市开展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建立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加快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明确主业定位,推进整合重组,加强与大企业、大集团的战略合作,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做优。落实进城务工、经商人员落户政策,实行居住证制度。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制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统计制度方法,加大基层和部门统计工作力度。加强税收宣传、纳税服务和依法征税。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稳妥推进预算公开,严格控制“三公”等一般性财政支出,完善省对下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力度。
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坚决依法清理、取消各种限制性规定,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落实民营企业在融资、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同等待遇,营造民营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开发闽商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行业协会和各地闽商会的作用,大力吸引闽商回归。实施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工程,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管理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
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一是保持外贸增长势头。继续实施鼓励外贸发展的政策,扩大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覆盖范围,做好国际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的应对工作。发挥重点商品出口基地效应,支持出口知名品牌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提高服务贸易比重,大力发展转口贸易,深度拓展自贸区等国际市场。鼓励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和原油、煤炭等大宗资源性产品进口。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把福建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更多地推向海外市场。二是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充分利用招商网络和客商资源,加强与国际投资咨询促进机构和行业商协会合作,积极承接国际高端制造、节能环保产业转移。按照层次适当、规模适度、市场运作、注重实效的原则,提升“9·8”投洽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实效,扎实做好赴东南亚招商工作,办好跨国公司推介会及福建行活动。加快各类园区的整合、拓展和提升,促进重大项目向园区集聚。三是密切闽港澳侨合作。推进闽港金融、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深化闽澳在旅游、教育以及开拓葡语国家和欧盟市场等方面合作。发挥福建华侨华人众多、资金实力雄厚的优势,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商会和社团的联系,吸引更多侨商来闽投资兴业,促进更多华侨华人专才来闽服务。四是提升与长三角、珠三角及周边区域的合作水平,继续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宁夏、甘肃、三峡库区等工作。
(七)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
加大节能减排攻坚力度。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严格节能减排奖惩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注重源头控制,加强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切实抓好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大力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和污染减排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深入实施重点企业和各类园区循环经济改造,加强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研发及应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加大以水环境整治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力度。认真实施《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突出抓好“六江两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园区和重污染行业污染防治,加强从流域到河口、近岸海域的环保协同监管,严防水体污染。实施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强化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狠抓城市内河、噪音、饮食业油烟等治理,加快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机制。
加大以绿化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力度。严格生态功能区划管理,抓好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海湾等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生态公益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主要江河水源地、水库库区和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严格河道、海域采砂监管,治理“青山挂白”。推广长汀经验,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抓好“四绿”工程,造林绿化300万亩,改善树种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效益和景观效果。
(八)努力建设文化强省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学习宣传詹红荔等先进典型,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推进文化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八大工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成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重点新闻网站转企改制和广电网络整合工作。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建立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传播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快培养引进一批名家大师,在武夷山、三坊七巷、鼓浪屿、平潭等地择址建设文化艺术创作基地和名家工作室,打造一批精品力作和文化品牌。
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健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快县级数字影院建设。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和科普活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开发,积极发展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新的支柱性产业。发展十大文化产业,深入实施“五大文化产业工程”重大项目,抓好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发挥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扶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推进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消费。
(九)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大对守信行为鼓励保护和对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健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大调解”体系,严格按照“路线图”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做好和谐征迁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逐步推行社会管理“网格化”。提高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水平。依法有序开展全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改善流动人口服务,加强特殊人群的帮扶和管理。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和灾害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普及安全文化,注重本质安全,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形成促进和谐的合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积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加强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全方位支持部队建设,深化“双拥”共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