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党校副校长陈宝生(国新网 郭研摄影)
2011年6月21日,中央外宣办举行介绍中国共产党的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等情况新闻发布会。中央党校副校长陈宝生介绍了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法规情况。
陈宝生介绍说,2006年,我们党颁发了一个法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这个条例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对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积累的经验、取得的成果,也借鉴了其他方面教育培训的经验。根据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律、根据干部成长的规律,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出了一些制度性的规定,也就是说,把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成功的经验制度化了,固定下来了,根据新的情况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
陈宝生还介绍说,2008年9月份,中共中央颁发了《党校工作条例》,这个条例是指导各级党校工作的一个总章程,也是党校工作经验的总结,对各级党校的任务、职能、需要采取的措施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据我所知,国家行政学院也有一个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我们现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就是根据《干部教育培训条例》、《党校工作条例》、《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改革纲要》,“两个条例”、“一个纲要”来进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