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穆虹(国新网 郭研摄影)
2011年5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穆虹代表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调小组,介绍了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在灾后重建工作中的安排部署情况。穆虹介指出,灾后重建,百废待兴。为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灾后恢复重建,根据中央部署,国务院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颁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迅速出台恢复重建指导意见和支持政策。在灾损评估、科学论证和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2008年9月19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相继制订城乡住房、城镇体系建设等十个专项规划,以此为标志,在四川、甘肃、陕西三省51个重灾县区、13万多平方公里范围内全面启动了恢复重建工作。
穆虹说,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由四川、甘肃、陕西三省人民政府对恢复重建实施工作负总责,成立恢复重建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灾区市、县人民政府具体承担和落实恢复重建各项任务,形成了有效的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机制。为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的指导,国务院专门成立了由中央有关部门组成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调小组,指导规划实施,协调政策落实,组织中期评估,研究解决灾后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