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主席台(郭研 摄影)
2014年9月4日,国新办举行《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免试就近就学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原则,教育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义务教育法》已有规定,但是今年还要强调指出,要全面完善义务教育的招生办法。总的考虑是:
第一,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采取多种措施,缩小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配备、办学水平方面的差距。
第二,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的具体办法,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逐步减少特长招生,特别是要抓好19个重点大城市的相关工作。
第三,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的对口招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提高基础教育的治理水平。
刘利民强调,下一步我们要按照《实施意见》的部署,继续深化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规范入学,阳光招生。二是多措并举,配套实施,缩小学校办学差距,打牢招生工作基础。三是强化责任,加强协调,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四是要加大查处力度,绝不姑息迁就,充分发挥惩戒的警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