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皖国土资〔2013〕208号)规定,经厅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委员会批准,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决定以挂牌方式交易2013 年第一批补充耕地指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交易补充耕地指标情况
本次挂牌交易的补充耕地指标涉及 3 个县,共计3603.7710亩,分 3个标的挂牌,基本情况见表1。

二、受让申请人资格条件
本次补充耕地指标挂牌交易的受让申请人,为已经厅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指标申请人。
三、竞买通知
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依据省国土资源厅同意申请人受让指标的意见书,向指标受让申请人出具《竞买通知书》,受让申请人应根据指标交易信息公示窗口中的指标转让信息,结合自身需求,自主选择标的,在竞买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竞买标的申请表》,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向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提交。凡未按规定到达挂牌交易现场的,则视为申请人放弃竞买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让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确定受让人的原则
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在省厅相关处室、公证人员等共同监督下,现场拆封各受让申请人的《竞买标的申请表》,按下列原则确定指标受让人:
(1)同一转让标的只有1个受让申请人选购的,申请人即为受让人,转让报价即为成交价;
(2)对同一转让标的有2个或者2个以上受让申请人选购的,如选购的指标总面积小于或等于该同一转让标的总面积,则所有指标申请受让人均购得指标,成交价为转让报价;如受让申请人选购的指标总面积大于该同一转让标的面积,随即转为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由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组织受让申请人现场填写《竞买报价单》,进行一次性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如受让申请人报价相同,则采取摇号方式,顺序号在前的确定为指标受让人。
五、挂牌时间
挂牌时间:2013年 11月26日9:00至2013年12 月18日16:00止。
六、挂牌交易地点
安徽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地点: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C区3楼)。
七、其他事项
1、指标受让人通过交易取得的指标,必须用于所申报项目的占补平衡,不得再进入市场交易。
2、指标受让人应按《指标转让合同书》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指标转让交易款缴入指标转让人所在地财政专户(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的指标转让交易收人缴入省级非税收入专户),严禁其他任何单位代收。市、县(市、区)政府和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转让指标的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耕地开垦、耕地保护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支出。
3、补充耕地指标挂牌交易的流程及有关要求详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指南(试行)》。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发 蔡锷
联系电话:(0551)62853308
安徽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2013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