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苗有水(樊英武 摄影)
2013年4月26日,国新办举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情况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苗有水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最高法院在2011年颁布了司法解释,这个司法解释名称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效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两年多以来,这个解释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方面已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个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非法集资下了定义,也就是说对非法集资的概念以及特征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划清了非法集资与合法融资之间的界限。
二是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构成要件、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三是对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非法集资犯罪行为进行了甄别、梳理,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了解到实践中哪些是常见的骗局,能够使我们增强防范意识和抗风险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