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先行制定高目标
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在全国37个市县地区部署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也开始部署更高的目标。
山东省提出的目标是,“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力争到2015年服务业占经济比重达到45%以上,服务业实现税收占地方税收比重达到60%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40%以上。
山东提出上述目标面临着很大的压力。2006-2009年,山东省服务业增加值占比仅提高了2.1个百分点,截至2009年山东省上述比重才达到34.7%。
不过,与广东、江苏等“GDP万亿俱乐部”省份相比,山东的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分别比广东、江苏低10.9和4.8个百分点(2009年数据)。
2006-2009年,山东省服务业增加值总量与广东省的差距从3779亿元扩大到6261.4亿元,与江苏的差距从630亿元增大到1899.8亿元,呈逐渐拉大之势。
对此,山东省省长姜大明提出,下一步要进一步制定完善服务业发展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敢于出台力度更大的政策措施,促进服务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与此同时,江苏也提高了服务业发展目标。在9月11日的江苏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工作会议上,江苏省省长罗志军提出,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在2009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以上,占GDP比重提高到48%以上。
江苏省委党校经济部教授孙月平告诉记者,2010年江苏服务业占GDP比重预计可达40%。“未来5年的目标显然调高了,但是考虑到江苏今年人均GDP会突破7000美元,服务业发展提速问题不大。”(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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