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联手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创新区,支持昌吉州建设新疆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
昌吉州提出,把旅游业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乌昌石”城市群战略的突破口和先导产业,以旅游业的跨越式发展带动现代物流、金融、餐饮、娱乐、商贸等关联产业发展,不断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层次和水平。
双方决定,挖掘昌吉州处在丝绸之路新北道、天山北坡经济带的旅游业发展综合优势,出台十六条措施,启动昌吉州打造旅游创新区活动。
昌吉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逐年递增;出台实施《昌吉州关于鼓励投资、消费、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若干奖励办法》。确保旅游人次、旅游收入年增速保持在35%以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出发展旅游业八条意见。抓好区域合作,重点培育壮大“环游天山——千里黄金线”“百里丹霞”旅游线路和“丝路经济带·乌昌石城市旅游圈”三大区域旅游品牌,建立大旅游、大合作、大发展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从明年起,旅游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不低于30%。推进旅游开发投资主体市场化。支持区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昌吉州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和管理。支持一批旅游新业态试验示范项目基地落户昌吉等。
自治区旅游局推出支持昌吉州的八条措施:将昌吉州作为自治区旅游行业创新示范基地;支持江布拉克等景区创建5A级景区,打造一批旅游精品品牌;在旅游文化、乡村休闲旅游等方面支持昌吉州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昌吉州旅游投融资体系建设,加快西域旅游公司上市步伐;支持建设“新疆旅游网络集散中心”;将昌吉打造成全疆旅游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基地;支持昌吉州旅游新线路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产品培养等。
据悉,昌吉州旅游收入连续5年保持30%以上的高速增长,增速位居全疆前列。2012年,昌吉州接待游客首次突破千万人次大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