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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成立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6-11-01   来源:中国网
  

  10月28日,武汉仲裁委在京举行“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成立大会。这是中国仲裁界首家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专业仲裁院。杨良宜、朱树英、秦玉秀、于腾群等77名境内外专家被聘为仲裁员,武汉仲裁委常务副主任刘健勤任院长。

大会现场(图片来源 中国网)

  随着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64个国家投资规模、基建项目的增加,各类合同合作纠纷呈增长态势。如果中国企业不提前安排纠纷解决方式,则意味着要交由当地法院审理。而中国企业对当地的语言和法律并不熟悉,后果显然是成本高风险大。特别是双方均为中国境内企业的纠纷,交由异国法院审理岂不荒唐?避免出现上述情况,一条捷径就是在合同中约定:一旦发生纠纷交由中国境内仲裁机构裁决。

  据介绍,“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成立之初,重点就是解决纠纷双方均为中国企业的案件。鉴于目前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项目主要是基础建设,该仲裁院的仲裁员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也多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专家。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的法务部负责人均出现在仲裁员名册中。

  武汉仲裁委连续14年受案量位居全国第一,是中国仲裁界的一面旗帜。“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的成立,得到了武汉市政府的批准。刘健勤院长表示,仲裁院将发挥仲裁员队伍的专业优势,服务投资“一带一路”的中国企业;制定友好型国际化的仲裁规则,公正快捷地处理纠纷;搭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信息发布平台和问题研讨平台。

  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仲裁协会筹备小组副组长卢云华到会并讲话。卢云华说,该仲裁院的成立,是仲裁界主动服务党和国家战略大局、主动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积极行动,是我国仲裁工作的一项重要创新,是中国仲裁机构走向自信和成熟的标志。他强调,“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工作,唯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实施,必须精心谋划,积极审慎。

  (郑丽娟)

 
[责任编辑:齐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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