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方位开放民间资本为电信业增添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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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www.scio.gov.cn | 发布:2012/7/25 14:48:00 | 来源: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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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5日,国新办举办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介绍了6月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后的实施情况。 张峰表示,《实施意见》提出了激励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八个领域,即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试点;鼓励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的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网络托管业务;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以及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等企业资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的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鼓励民营电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这些领域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的最好激励。《实施意见》还从法制建设、加强监管、完善服务、营造“走出去”的环境以及加强指导和监督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的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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