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发展,农业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现代农业、环境权和生存权三者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微妙。
一
环境权属于基本人权。
环境权是第一代人权中的生命权、财产权和私人生活权,这已经成为国际上的广泛共识。
环境问题是与人类物质增长和满足需求的实践活动相伴随始终的,关系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二
现代农业危害了人的环境权。
现代农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和塑料薄膜严重破坏了农田生态系统。
二是大量使用机械操作,加剧了能源危机和对自然生态的破坏。
三是农业活动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
农业环境恶化,导致环境权受损,直接影响到生存权的保障。
三
没有现代农业,就保护不了生存权。
如何保证农业持续发展,满足世世代代的生存需求,已成为世界的首要问题。
正是有了现代农业,有了化肥、农药这些农业生产资料大量的使用,才保证了世界粮食总产量的平稳,才维持了同样作为人权中最基本权利之一的生存权。
四
过分强调环境权,将会使现代农业回归到传统农业,也使人的生存权面临威胁;而以牺牲自然环境来保护现代农业发展显然不是最佳选择,当前的农业,严重损害着人的环境权,进而影响到生存权。如何在三者中间寻到一条妥协的途径,是全体地球村民应该思考的问题。
五
推行持续农业将是解决现代农业、环境权和生存权三者矛盾关系的最佳方式。
所谓持续农业,是指在农业生产全过程中,通盘考虑和全面兼顾生产者经济利益、消费者需求和环境保护,目标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持续农业是一种科学的农业发展模式,也是具有生命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开发战略。
经济上,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用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指导农业,实现商品化、市场化。
生态上,遵循生物循环规律,保护生物多样性。
社会上,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规模化、社会化。
六
发展可持续农业,一方面要发挥政府的职能和扶持作用,另一方面是强调各级合作经济组织的基层作用。
(作者焦锦淼系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