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与人权的关系
人类是环境的产物,环境给人类提供得以维持生存、发展的资源和条件。但是,20 世纪后半叶以来,工业的高度发展和人类对资源的无节制的消耗,引发了环境危机,世界各国相继发生严重的污染事故,公害事件不断、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漏洞、一些物种灭绝,环境问题越来越成为威胁人类生存、发展和影响享有人权的重要因素。
环境与人权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第一,环境损害会影响到基本人权的实现。
第二,应对环境的措施可能会对人权产生不利的影响。
第三,人权能够促进环境政策的公平性与有效性。
二、中国保护环境的努力
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不断加强保护环境的力度。主要表现在:
第一,强化了国家保护和管理环境与资源的基本职能和责任。
第二,环境政策的核心从注重末端治理转向了“防重于治”。
第三,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了环境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机制。
第四,重视民间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发展和作用。
第五,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国际合作。
因此,进一步完善环境法制,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的意识,解决好环境问题, 是中国正在积极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
三、加强环境保护的思考
第一,把环境作为人权来对待,进一步重视环境权。
第二,转变传统的无节制的发展模式和消费方式,建立 “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第三,加强国际合作。
第四,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普及环保知识。
(作者张晓玲系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人权中心主任、教授 博士生导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