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辞
陕西省妇联主席、省妇儿工委副主任刘丽鸽
2011年12月8日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高兴今天能够在新闻发布会上与大家见面,也非常感谢长期以来各位对妇女儿童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现就2011—2020年陕西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新规划”)的主要内容与大家进行交流。下面,我想介绍四个方面的情况:
一、新规划的背景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指导妇女儿童工作纲领性文件。从九十年代开始,我省就先后制定了两轮妇女儿童规划。规划的实施,对于推动妇女儿童自身全面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原规划”)颁布实施十年来,政府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强化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加大实施规划的经费投入,采取多项举措,诸如实施“蛋奶工程”,在全国率先实行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开展“人口素质工程”和“母亲健康工程”,开展“两癌”免费检查,打造“牵手行动”,实施妇女儿童民生项目等,有力促进了妇女儿童发展,原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已基本实现。妇女儿童发展进入到了最好最快时期。
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新规划的编制工作,赵正永省长、朱静芝副省长多次对新规划的编制工作作出指示。新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和各部门的作用,经过了前期调研、草案形成、征求意见和审核确认四个阶段后,2011年4月22日,省政府妇儿工委全体会议审议后,11月7日,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赵正永省长就未来十年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新规划实施。要求建设西北最大的妇女儿童医院;建立儿童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妇女儿童发展经费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实现妇女医疗、养老保险全覆盖等。
二、编制新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新规划编制与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相一致;与履行有关国际公约相结合;坚持从省情出发,充分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统筹兼顾城乡地区差异,特别关注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发展问题。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原则。既把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安排,又采取特殊政策措施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既坚持政府主导作用,又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既着力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又重视建立长效机制。
持续发展原则。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是一项长期任务,新规划保持与原规划的连续性,妇女儿童发展的一些主要问题仍作为主要目标,继续推进。
现实性与前瞻性统一原则。既立足于当前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目标既具有现实性、可行性,又具有前瞻性、挑战性。
定量目标与定性目标相结合原则。可以量化的目标,尽可能量化,并对量化目标值进行了科学论证;对一些不宜或不易量化的目标,提出定性要求。
三、新规划框架及主要内容
新规划在总结和继承前两轮规划制定实施的经验基础上,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
新的妇女规划在体例上增加了指导思想,提出了关于促进妇女发展、实行两性平等的全面发展原则、平等发展原则、协调发展原则、妇女参与原则。在妇女发展领域中,除原有的“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法律”六个领域外,增加了“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其理念是促进妇女平等获得社会保障资源,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要。新规划促进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不仅数量增加,而且内容丰富。新的妇女规划提出了54项主要目标,提出了63条保障措施。这些主要目标都是突出衡量妇女发展、促进性别平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重点问题、新问题和前瞻性问题。比如,妇女在健康领域设置的主要目标中提出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的死亡率等;在妇女与教育领域设置的主要目标中提出在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执行和评估中,落实性别平等原则等;在妇女与环境领域中设置的主要目标中,提出完善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监管机制等。
新的儿童发展规划把坚持把“儿童优先”作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了优先保护儿童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并提出了保护儿童权利、促进儿童发展应该遵循的五大原则,即:依法保护原则、儿童优先原则、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儿童平等发展原则和儿童参与原则。儿童发展领域中,在继承“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和“儿童与环境”的基础上,增加了“儿童与福利”领域。每一领域分别列出了主要目标和为实现目标应采取的保障措施,共设置42项主要目标,提出了44项保障措施。
四、新规划组织与实施的重点
一是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规划的主体;二是明确了各级政府要制定地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三是明确了要保障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经费的投入,省级妇女儿童发展经费翻一番;四是明确了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



